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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台灣人變得這麼無「情」了?

honuilin wrote:
一般來說,眾人同情小...(恕刪)

本來就該用一樣的態度了!
不管是誰發生一樣的事,做了踹人的事,
不管年紀或身份如何都應該被譴責,
也不管用哪一種交通工具,
小女孩的行為是不該,
但如果是你請摸著你的良心說你會走二~三十公尺或更遠的地方走班馬線?
若是我,我諴實的回答不會,但你呢?真的不會?
而那些質疑小女孩行為幫重機騎士護航的網友們,
真的如你們說的會走到較遠的走班馬線?
有太多成人們嘴說一套,行為又一套,
小女孩會從那過也是太多成人做給她看了!
當你指責她不走班馬線過馬路時是否你也做過一樣的事,
想讓小朋友們都走該走的地方過馬路,
請大家以身做則不要只是嘴炮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Starsplash wrote:
以前要考汽車駕照
駕訓班曾請老師來上課
他說
在道路上應依照交通規則行駛
不應隨意禮讓其他行人或車輛
因為你的好意可能造成危險
由此事看來
那位老師的話不無道理...(恕刪)



考汽車駕照的話
也必須知道在路肩行駛是違反規則的
因為同樣對路人造成危險。
這次事故正好印證了你的話,
騎士不遵照交通規則的後果是甚麼。

ken9028 wrote:
小女孩的行為是不該,
但如果是你請摸著你的良心說你會走二~三十公尺或更遠的地方走班馬線?
若是我,我諴實的回答不會,但你呢?真的不會?
而那些質疑小女孩行為幫重機騎士護航的網友們,
真的如你們說的會走到較遠的走班馬線?
有太多成人們嘴說一套,行為又一套,
小女孩會從那過也是太多成人做給她看了!
當你指責她不走班馬線過馬路時是否你也做過一樣的事,
想讓小朋友們都走該走的地方過馬路,
請大家以身做則不要只是嘴炮


對阿
我覺得你說的對
大家摸著良心,你騎車甚至開車 遇到前方車輛停下
你絕對不會超車去
很多人都在提騎士什麼騎路肩 違法超車的
大家也會做阿不是??

看來只有"踹人"是大家唯一有共識,沒有爭議的"大錯"

其他的大家還是選擇性的偏袒或護航??!!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過馬路到底該用『走』還是『跑』?大家有討論過嗎?01好像也還沒有類似的文章;是我的話,長這麼大倒是還沒有用跑的過馬路。

P.S 沒筆戰的意思,純粹討論。
abyss0706 wrote: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過...(恕刪)


常言道:馬路如虎口。若假定過馬路是危險的,因此停留在危險地區的時間愈短,發生危險的機率就愈低。

故得出:請用跑的,但也務必請您要眼精腿快。
法律是規範人類的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最寬鬆的標準

大家有唸過國中的自己去翻翻國中"公民"課本

人之所以能變得能像一個人類,就是是來自於規範和教育

規範有很多種,例如:風俗習慣、倫理道德、宗教信仰,法律制度等......

當人只能用法律制度來論是非的話,還能像人嗎?

因為法律只是最低的標準,你只用最低的標準規範,那只不過是個像馬戲團裡面被以規矩約束的動物

你覺得到底是情理法,還是法理情? 心中自有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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