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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9月6日 邀請大型重機車友們 來去交通部參加公祭儀式 (本活動已合法申請集會)

遊行或集會都很好
只要能夠控制狀況
不要有脫序的行為產生
不要對其它人造成不便
但是想一想
廣邀大型重機車主
甚至內文中還廣邀白牌車主
這樣一來
去參加的人
已經不完全是組織中的
同樣理想的人
真的能夠完全控制嗎
很難吧
加上用"公祭"憲法
是不是有輕蔑的意味
這樣真的好嗎
民主很好
但過度的民主
就會讓所有的事情
流於抗爭
萬事以"法"為基礎
這本來就是應該的
沒有規矩何以成方圓
理性的訴求
人人都能接受
但如果只是一味的爭取某些團體的利益
當然就要看當局的考量
國家不會無作為
或許慢
但絕對不可能量身訂作
有人要就馬上給
這樣的政策內容太矯情了
要快
努力念書最快
去當議員去當部長去當總統
這樣就連抗議都不必了
我也騎重機
但不希望有些過度的行為
反而讓大多數人認為
騎重機是炫富
騎重機是只會要求路權
回歸到自己騎重機的原因
不就是圓個夢
開心騎車最重要
沒有人說風涼話
也沒有人為反對而反對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加油~

一直盧

總有一天一定可以達成目標~


凡人無忌 wrote:
要快
努力念書最快
去當議員去當部長去當總統
這樣就連抗議都不必了...(恕刪)


今天就是這種觀念導致今天的局面,
我當官,我想拆誰家就拆誰家.
我晚上要喝酒跑攤,就不巖逞酒駕肇事...
依法行政看起來真的很難,
現在都是依當官者的心情在行政的.
法...早就死不瞑目了.
今天的主題不只跟白牌有關,
跟所有人都有關係.

yoshilai wrote:
這位大大你知道早就已...(恕刪)


說實在的,立法院說2012年7月起試辦,那僅是附帶決議,在法案的附帶決議是沒拘束力的,所以不能說交通部違法喔~~~

正確來說,應該要去找立法院,因為始作俑者是他們,如果明白修法不就結了,現在說不定就不會有推來推去的講法了~~~所以我總覺得,立法院的諸公,真的很厲害,把壓力完全轉嫁給交通部~~~

當然權利是可以爭取或是恢復,只是權利越大,相對責任越大,希望大家共勉之~~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已於07...(恕刪)


公祭? 要祭誰?
加油阿


中華民國憲法已於07/10不幸被交通部刻意的刺殺身亡
guso7878 wrote:
說實在的,立法院說2012年7月起試辦,那僅是附帶決議,在法案的附帶決議是沒拘束力的,所以不能說交通部違法喔~~~...(恕刪)

你這樣講也沒錯啦,但修法開放快速道路路權的那年,重機掛前牌就是附帶決議事項,交通部堅持執行重機掛前牌,然後再以當年預算已經分配完畢,監理所已無預算能製作前牌為由,希望能將快速道路開放路權的時間再往後延一年,於是重機團體由民間發起募款製作前牌經費無償給政府使用,才得以順利在2007年11月1號開放快速道路,這種荒謬的劇情大概只有台灣才有,
前大牌不掛還要罰錢咧,現在當初提議堅持掛前牌的警政署,在執行的這幾年來也終於承認掛前牌沒有意義,
建議取消前牌,但交通部還是拖拖拉拉的,找盡理由能拖就拖,選擇性的執行附帶決議,所以這樣的交通部還要期望什麼啊?

tansywen wrote:
你這樣講也沒錯啦,但...(恕刪)


請問有01朋友可以告訴我交通部離哪個捷運站最近嗎,當天我要做車去抗議!麻煩了
叫 小 鶴 wrote:
請問有01朋友可以告...(恕刪)

台大醫院站
中正紀念堂
善導寺
忠孝新生
這幾站都還可以啦
交通部剛好再中間
只要不要刻意拉轉速
或是用其他東西製造噪音 造成別人困擾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那種聲音
也盡量不要把路給塞滿
留個空位給行人、汽車、大眾運輸工具走
離開時帶走垃圾

其他我認為都還OK
畢竟本來就有集會結社的自由
只要不要妨礙他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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