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夠控制狀況
不要有脫序的行為產生
不要對其它人造成不便
但是想一想
廣邀大型重機車主
甚至內文中還廣邀白牌車主
這樣一來
去參加的人
已經不完全是組織中的
同樣理想的人
真的能夠完全控制嗎
很難吧
加上用"公祭"憲法
是不是有輕蔑的意味
這樣真的好嗎
民主很好
但過度的民主
就會讓所有的事情
流於抗爭
萬事以"法"為基礎
這本來就是應該的
沒有規矩何以成方圓
理性的訴求
人人都能接受
但如果只是一味的爭取某些團體的利益
當然就要看當局的考量
國家不會無作為
或許慢
但絕對不可能量身訂作
有人要就馬上給
這樣的政策內容太矯情了
要快
努力念書最快
去當議員去當部長去當總統
這樣就連抗議都不必了
我也騎重機
但不希望有些過度的行為
反而讓大多數人認為
騎重機是炫富
騎重機是只會要求路權
回歸到自己騎重機的原因
不就是圓個夢
開心騎車最重要
沒有人說風涼話
也沒有人為反對而反對
yoshilai wrote:
這位大大你知道早就已...(恕刪)
說實在的,立法院說2012年7月起試辦,那僅是附帶決議,在法案的附帶決議是沒拘束力的,所以不能說交通部違法喔~~~
正確來說,應該要去找立法院,因為始作俑者是他們,如果明白修法不就結了,現在說不定就不會有推來推去的講法了~~~所以我總覺得,立法院的諸公,真的很厲害,把壓力完全轉嫁給交通部~~~
當然權利是可以爭取或是恢復,只是權利越大,相對責任越大,希望大家共勉之~~
guso7878 wrote:
說實在的,立法院說2012年7月起試辦,那僅是附帶決議,在法案的附帶決議是沒拘束力的,所以不能說交通部違法喔~~~...(恕刪)
你這樣講也沒錯啦,但修法開放快速道路路權的那年,重機掛前牌就是附帶決議事項,交通部堅持執行重機掛前牌,然後再以當年預算已經分配完畢,監理所已無預算能製作前牌為由,希望能將快速道路開放路權的時間再往後延一年,於是重機團體由民間發起募款製作前牌經費無償給政府使用,才得以順利在2007年11月1號開放快速道路,這種荒謬的劇情大概只有台灣才有,
前大牌不掛還要罰錢咧,現在當初提議堅持掛前牌的警政署,在執行的這幾年來也終於承認掛前牌沒有意義,
建議取消前牌,但交通部還是拖拖拉拉的,找盡理由能拖就拖,選擇性的執行附帶決議,所以這樣的交通部還要期望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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