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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我看到撞人後.....第一時間是踹人...
我想........其他就不需要在意了....
直接判死刑........
我想全台灣不騎重機的人,看到這一篇報導後
一定都會做以下聯想:

重機車隊 = 兩輪加粗的暴力飆車族

小妹妹違反交通規則,所以已經被罰了300元
重機騎士違反"路肩超車""超速",
以上只是"交通法"跟"民事"賠償責任問題而已
端視以後肇事責任歸屬比率的判決。
(這種沒死人的案子,台灣的法官一定是各打五十大板滴啦)

重機騎士衝出去踹的那幾腳,
是"蓄意傷人",屬"刑事責任",
很不幸的他不是日本人,所以牢飯是吃定了
判多判少,將來法官會著量雙方有否已先在"民事賠償"上達成和解。
希望他那台重機夠值錢。

楊小子看起來細皮嫩肉的,那幾腳又頗有武打小生的架式,
將來在國內深造時,一定大受各地老大寵愛,
果然年輕就是本錢,屁途不可限量,善哉~善哉~

kevinwu747380 wrote:
看了這個新聞,我覺得心裡很難過. 因為男人為何在盛怒下要遷就小妹妹. 如果對方是巨石強生的話呢?敢踢嗎?


抱歉

身為男人

小弟不承認這個姓楊的傢伙是男人的一份子

姑且叫牠 男孩或屁孩吧
看了好難過....
為什麼可以把一位小妹妹當畜生一樣踹...

看了幾次感覺車速不慢...
就算有撞擊雙方都有責任
就算是兒童疏於管教,沒走斑馬線
無論如何
發生事情當下可能是憤怒的,但如果今天踢幼童是合理的...
那台灣法治就真的太令人失望了。

由此家長學校更應當教育
而機車騎士已經攸關人品道德問題
對於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令人髮指的事情
如果沒有逞罰,道歉就能解決那台灣未來的主人翁該如何

陳小強 wrote:
1.不走斑馬線,這必...(恕刪)



沒踹人>法理大於情理
踹人後>情理大於法理

跟本普遍上的認知
你法律常識還是重學吧
監視器畫面把過程都拍得非常清楚...

小妹妹在馬路中間要穿越馬路,前方號誌已經紅燈,後面來的那輛車已經減速要讓她通過,但是小女孩完全被遮住所以騎士根本看不到她,然後就撞上去了...

問題是...前方已經是紅燈,那位重機騎士的車速還那麼快是怎樣,覺得自己的車煞車性能很好?還是自己有超神速的反應?
最過分的是你都已經撞到人了,還過去踹人,只是一位小妹妹也下的了手

沒救了~
因為收入不高就可以超速、隨意超車、撞人、踹人、不賠錢……

同理代入去年的makiyo事件,如果makiyo沒錢就可以酒後毆打司機還不賠錢,這世界還有天理?

若真的沒錢,就請他去監獄多蹲點囉,以後出來找工作就不是這麼容易了。




Lemon1025 wrote:
有點好奇有些大型重機...(恕刪)


其實...有裝的很多...沒裝的也很多...沒裝的是因為覺得...我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等到出事了..不管是撞到人還是被撞之後...才會想說"唉...早知道就要裝行車紀錄器了"

Lemon1025 wrote:
有點好奇

有些大型重機不事都會裝行車記錄器嗎
那整個車隊出去

沒有一台車有裝嗎 ?!

怎麼就沒有人敢PO上來呢 ...?!



所以我才說這個車隊很團結,
以後買 重機一定要去加入!!

路肩超車,撞到人,還可以踹人。
還有人護航。
若不是有影片,楊踹人不就永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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