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黃 wrote:以下純假設高雄470...(恕刪) 依據你的假設若為真則禁止高雄取得駕照的駕駛上路這樣合理嗎?若重機肇事與違規率比汽車低是否禁止汽車國道路權???不應把路權與這些比例掛勾在一起不然來比酒駕比率算了
homstase wrote:為什麼明知道稅金重...(恕刪) 為什麼你知道看電影看電視,用電風扇,吹冷氣要花錢,你還要用?為什麼你知道搭公車,坐火車,坐捷運,開車要花錢,你還要坐?不先檢討稅金的合理性,反而檢討使用人合法繳稅的動機,還真行
是不是開放未來就知道,反正現在的政府很棒棒,丟個議題讓兩邊大戰仇視,哪邊贏了都沒差嘛,死人了就知道怎麼辦了啦,預測到時應該有互相追逐、互砸、挑釁、互相檢舉啦!台灣交通法沒健全之前,幾乎都是死者為大,明明對方違規致死,關係人也連帶吃上過失致死,倒了八輩子霉!拿數據比什麼?汽車事故事件超高勒?這什麼比喻?是不知道兩者數量比嗎?怕人不知道智商有問題?明年要開放就開嘛!社會交通新聞應該超級多的,希望都不要死人!
jeff200565 wrote:依據你的假設若為真則禁止高雄取得駕照的駕駛上路這樣合理嗎?若重機肇事與違規率比汽車低是否禁止汽車國道路權???不應把路權與這些比例掛勾在一起不然來比酒駕比率算了 我是認同路權不該與違規率掛勾的只對解讀數據的方式提出意見高公局的數據解讀沒問題(重機看起來違規率高),但如果引用這個數據的目的是想禁止大重上國道就不妥當。機車路權促進會認為高公局的居心不良,但如此解讀數據則會令反對重機者看了覺得很沒說服力。用一個正確的數據(比例)來說明奇怪的事(違規不該上路)用一個奇怪的數據(總數)來說明正確的事(違規不掛勾路權)兩個會有共識就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