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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覺得政府該開放重機上國道嗎?

吳弄 wrote:
國外是不管腳踏車.機車.還是汽車都很規矩
所以不規矩反而顯眼....(恕刪)
大大說得很正確

昨天我朋友才告訴我;從去年開始,只要在台灣領有駕照,就可以在溫哥華換發BC駕駛執照。這更證明...台灣駕駛其實不是不懂交通規則,多數在國外開車/騎車也算是優良駕駛,只是在國內駕駛時立刻自動進入【戰鬥模式】 〔BC省規定機車路權完全比照汽車,不准鑽車縫也不允許上騎樓人行道。〕

所以囉~交通部說因為國情不同所以要求將【白牌機車分類管理】其實也是有道理的

希望版上的所謂【機車路權人士】們從此能夠認清事實,既然是國情不同、守法觀念也不相同,請不要再拿國外如何如何來要求台灣要比照辦理。因為國情真的不同啊!!!

中原一點紅 wrote:
因為國情真的不同啊!!!(恕刪)


國情不同,所以呢?我們要永遠這麼落後下去嗎?

說"國情不同",其實心中真正想的是"我才不要像別國那樣守規矩咧,我就是喜歡台灣這樣亂亂的"

當一些人在公共事務議題上舉別國更佳的做法時,總是有人以"國情不同"作為抵制的理由。今天國情不同,明天仍然國情不同,請問台灣要到何時才會進步到"國情相同"的地步?

今天台灣人駕駛習慣差,所以我們不該期許未來大家駕駛習慣能變好,就這麼鄉愿的以一句"國情不同"來阻礙進步,也不求改善這個社會?

古人說"見賢思齊",在台灣則是"我就是不想進步,你想怎樣?"

不會游泳的猴子 wrote:
並沒有因噎廢食啊!...(恕刪)


壓到輪胎皮不檢討為啥高速公路常常有大車的輪胎皮爆裂在路上反而去限制機車路權這邏輯實在很奇怪...

若犯罪率偏高是不是應該是限制人民外出而不是檢討犯罪率呢?

很多人總說後方追撞的危險 我很疑惑 考駕照時安全車距這觀念是怎麼教的?

我在高速公路上常看到一堆車 緊貼前車屁股 這種人總有一天不追撞才怪

駕駛觀念不好 不管騎車開車都危險

billmills2001 wrote:
如果法律及法官的觀...(恕刪)不再隨便說什麼過失致人於死或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就給人罪名,讓汽車駕駛面對肉包鐵的重機心理負擔能少些,那就可以開放了。

強調很多次了
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中間還有一個能注意
請不要再說因為國情不同來阻止我娶四個老婆的權力,好嗎?
國情不同如果不是問題,那甚麼才是問題?
本已實在不想再這種月經文上浪費時間留言,但有些人講的實在毫無邏輯可言,總之只要你想做,就可以講出千百種理由說在台灣騎機車上高速公路好安全喔!反正也不用負法律責任,也不用負起別人肇事的道義責任,隨便怎麼說吧!
不用費時砲我,我也懶得回,因為這篇也早晚要被管妹刪了!

superycc wrote:
國情不同,所以呢?...(恕刪)


雖然不能把國情不同拿上來說嘴

不過...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如果可以在1年內改變用路人的生態.比照美國方式.我就承認(國情不同)這句話的錯誤

國外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台灣卻不行
這個案例不是活生生的(國情不同)嗎?

orea2007 wrote:
強調很多次了不是應...(恕刪)


重機無法上國道

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對法令上相當無奈
繳跟汽車一樣多的稅,為什麼不能享受國道平坦、安全用路環境
雖說上國道就一定會超速?
不開放國道,然後把大型重機趕到山路、小路,然後說重機製造噪音,死亡率高,這樣完全是倒果為因!腦殘的說法!
8月8號上國道,支持
peter_hsu wrote:
繳跟汽車一樣多的稅,為什麼不能享受國道平坦、安全用路環境...(恕刪)


個人認為「稅金」跟「使用費」的意義是不同的!就算大型重機不必課稅,也不該影響其國道路權!

開放黃牌以上重機上國道,勢必衝擊汽車商的利益,這是國道路權的阻力之一~
將國道規劃成更適合機車使用的環境,不作為的交通部只會護航既得利益者,這是國道路權的阻力之二~
高速公路路況單純
比平面道路安全不少
反而山路平面道路出事的機率還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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