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 wrote:左右標線然後呢前後...(恕刪) 真的不看文 是不是老早就說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的寬度了我可不想再翻在解釋給不看文的看我是不是有說警察 可以通情理不嚴格取締 不代表合法出了事都依法判決你要我說幾次??????
katana057 wrote:真的不看文 是不是...(恕刪) 所以到底幾條線內違規阿?講不出來?違規舉發就是要有直接證據判別沒有什麼"常態" "推估"假設你常常違規 我可以用常態推估你隨時都違規?請問某一條單車道 沒有標限可以判斷前後車距可否用此路段總長度判斷前後車距並證明違規阿?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這是變換號誌後 導致另一方向阻塞所以有些路口會劃黃網格真是好懂法規閱兵行車法怎麼都不敢提阿????
~rocky~ wrote:所以到底幾條線內違...(恕刪) 你的邏輯能力很差?順便跟你說阻塞在法規上可沒有嚴格定義插到前面 拖了2~3秒也算阻塞行車安全距離 是不是規定?你大重 卡到我的安全距離我要合法行車不就代表 我要等你走遠到有安全距離後才能行駛 這不算插隊阻塞嗎?這樣不算 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是不是說了警察通情理不嚴格取締不代表合法要講幾遍!要講幾遍!要講幾遍!不跟你玩了你根本不看文討論一點意義都沒有
katana057 wrote:你的邏輯能力很差?...(恕刪) 哪裡沒看文了完全提不出成功證據只憑自己的臆測隨便舉幾各例子就不敢提了這樣說人邏輯能力差?閱兵行車法可能太為難你了麻煩告訴我單車道沒有中央標線(同左右沒有標線證明距離)無法判定前後車距可否用此路段的總長度判定並證明違規?(同用車道寬度)以上的邏輯跟你的搞笑左右車距一模一樣
katana057 wrote:要寬鬆 就抄一抄日本的法嘛!!!Taiwan NO.1 HAHAHAHAHA...(恕刪) 其實日本的法並沒有多寬鬆,只是寫的比較明確。個人覺得~如果照版主的寫法在日本騎騎車,應該會收到不少罰單吧?!http://blog.goo.ne.jp/exegreen/e/60b9c1fc995d2938093b93c0cb059395https://sites.google.com/site/iwayururitanraida/o-qini-rurinotsuringukosu/-kokogapointo-suri-bakeha-wei-fanano-zhengshiisuri-bake-fang-fa不過~~~ Taiwan NO.1 HAHAHAHAHA
~rocky~ wrote:哪裡沒看文了完全提...(恕刪) 單車道是不是說了超車法則?道處47條自己去看而且沒劃標線的 單車道一開始就規定 不得併排喔你沒超車 沒事跑去違規的意義是?還需要左右車距?證據?早就提出證據了你看不進去而已
redwarf wrote:其實日本的法並沒有...(恕刪) 的確日本交通比我們好太多了我說的寬鬆是說 對改裝品台灣直接對改裝品 不管 帥氣然後 說他 裝上去就違法 有GUTS = =Taiwan NO.1我累了 不回啦 = =跟不看文的討論永遠都只是繞圈圈罷了
katana057 wrote:單車道是不是說了超...(恕刪) 麻煩告訴我單車道沒有中央標線(同左右沒有標線證明距離)無法判定前後車距可否用此路段的總長度判定並證明未保持前後車距違規?(同用車道寬度)以上的邏輯跟你的搞笑左右車距一模一樣上述哪裡提到超車了???那不然改用單行道好了XD這樣說人不看文???
katana057 wrote:的確日本交通比我們...(恕刪) 抱歉,我會錯意了,以為你是說騎車行進。改裝品的部份,日本應該是寫更明確,但是可容忍的改造範圍是真的超大。http://ads.selfip.com/users/monami/safety_standard.html但是有些部份真的是很嚴- 燈色、亮度都有直接的要求- 噪音- 裝置安裝角度、位置、大小。其他的部份,真的是任你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