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s wrote:
在來是550cc上爭取開放國道路權,我不支持,開放快速高架道路已經算是很便利性的方式了
國外地大,人口散部廣泛,不會像臺灣高速公路汽車密集度那麼高,不管是誰都會犯錯,
在那種限速高速的環境底下,肉包鐵與鐵包肉,出了事誰該負責?以臺灣的法律.....唉
yourfuntime wrote:
跳針魔人又來了........每次看到甚麼肉包鐵,鐵包肉就好笑
自己都說出台灣的環境了,國外地大,人口散部廣泛,不會像臺灣高速公路汽車密集度那麼高,所以汽車密度高卻是拿重機或一般兩輪車輛來開刀?請問您是大頭X還是.....?
別這樣啦,人家應該是喝過洋墨水的,從沒看過國外高速公路大塞車,所以對國外地大,人口散部廣泛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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