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一瓢 wrote:重點不在重機而是在那...(恕刪) 我是很想知道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拍到那群人到底有幾條狗腿去補踢..目前看到的話面都有距離過遠跟死角的問題現在就有幾個同行的騎士在大事化小的 駐車就畫面感覺上比較像補踢,剛好被車子遮到
小豬02號 wrote:看有些人翻出小妹妹過...(恕刪) 好煩喔...重機版怎麼都充斥著這種文啊?麻煩請要贛譙楊姓騎士的請移駕去他臉書好嗎?一件踹小妹妹的事故就可以引起一堆反重機的在借題發揮,無不無聊啊。回樓主,別只在這扯什麼情不情的,你這種想法才叫理盲。正確的路是法理情,台灣目前已經是情理法了,難怪一整個社會風氣都違法亂紀,可憐...
車禍歸車禍...可惡的是後面的故意踹人行為某些鄉民別因為好像沒幫小妹妹說話就說人家在護航跟你不同調就是在護航? 這樣會不會太霸道?沒有人會認同踹人行為,都會覺得那騎士真畜生但請就事論事...不要摻在一起瞎說一通
其實這件事結論很簡單,即可想出一個公式,就是"騎重機違規超速+違規走路肩+撞到人還打傷者=該死",比畜牲還不如,真的丟了重機界的臉,丟彰化人的臉,更嚴重損傷重機團隊多年來辛苦維護的的形象,真的是一顆老鼠屎,壞了整鍋粥!
小豬02號 wrote:小妹妹看到沒車出現,趕快跑到雙黃線上停止,然後左右邊仔細確認小貨車看到小妹妹待在雙黃線上,不希望她一直停留在那邊希望她趕快過馬路,所以緩停下來讓小妹妹過,也是因為在乎的是「人」小妹妹看到貨車司機緩停下來,所以快跑通過馬路,也是出於對「人」的尊重在這些地方,我都看到了身為人,對待同胞的愛 認同樓主的理念也就是希望大家對你所遇到的人付出一點關懷一點同情心還有一點點愛可是縱使立意良善也別忘了採取正確的方法與行為以前要考汽車駕照駕訓班曾請老師來上課他說在道路上應依照交通規則行駛不應隨意禮讓其他行人或車輛因為你的好意可能造成危險由此事看來那位老師的話不無道理個人認為小妹妹不應該站在馬路中央等著穿越馬路因為其他駕駛人不一定看得到她然而社會上有不少人卻堅信別人「必須」看得到他(或她)而採取此種方式過馬路連晚上也不例外這樣真的很危險而小貨車也不應該讓出路權讓小妹妹在資訊不足下(即視線死角)做出錯誤的決定(急忙穿越馬路)以上僅對樓主的見解提出另一觀點無意論斷車禍的肇事責任與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