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牽托給身障者了這車要不要開放完全是政府思維的問題這種三輪機車大部份的身障者根本上不了車因為車身會傾斜身障者上下車不是像一般人腳跨過去屁股坐上去就了事這種車對身障者根沒有支撐點可以上下車更別說有可能因為過彎時車子傾斜而掉下車這根本不是身障者能使用的車子至於停車位…一般改裝三輪車大約佔一格半的機車停車格所以這種三輪機車應該是可以停進一格機車格裡的最後再呼諭一下…現在不稱「殘障」完整的名詞是「身心障礙者」嫌字多可以簡稱身障者「殘障」很難聽相信各位若是當事人也不會喜歡這麼被稱呼
csimduke0804 wrote:真悲哀明明前面兩輪比後面兩輪來的安全又方便不會翻車台灣人要受這些腦殘統治多久啊 誰當政應該都不是重點政務官只是簽簽呈文作怪的可能是事務官也說不定對於事務官來說~誰主政他都沒差不影響原職務的聽說....超讚的~喔耶~
"作怪的可能是事務官也說不定...."深表贊同。這件事對於政務官來說不重要,開放與否不太會有定見,原則上是尊重事務官的(也就是文官體系)。所以一個基層官員就把這台車判死刑了。這就是台灣的官場文化:原則禁止(管它世界潮流、台灣生產...,先禁再說),例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