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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研擬要開放三輪機車了

別再牽托給身障者了
這車要不要開放完全是政府思維的問題
這種三輪機車大部份的身障者根本上不了車
因為車身會傾斜
身障者上下車不是像一般人腳跨過去屁股坐上去就了事
這種車對身障者根沒有支撐點可以上下車
更別說有可能因為過彎時車子傾斜而掉下車
這根本不是身障者能使用的車子

至於停車位…
一般改裝三輪車大約佔一格半的機車停車格
所以這種三輪機車應該是可以停進一格機車格裡的

最後再呼諭一下…
現在不稱「殘障」
完整的名詞是「身心障礙者」
嫌字多可以簡稱身障者
「殘障」很難聽
相信各位若是當事人
也不會喜歡這麼被稱呼
這種三輪車不好鑽,騎的人自然就會乖乖的排隊啦,真不曉得台灣的官員在想什麼。
manners maketh man!
政府官員幾乎沒有人是該專長 該科系 該專業對應該等職缺位置的

所以當然在這話下,訂出來的規定當然只有台灣這鬼島才獨一無二有的

也就是現在就算新的公務人員補上來也沒用,因為也是靠補習應考進去的

裁判大人 wrote:
只有台灣還把三輪機車定義為身障者專用

真是古板


只有台灣還在機器腳踏車
真悲哀
明明前面兩輪比後面兩輪來的安全又方便
不會翻車
台灣人要受這些腦殘統治多久啊

RYU543 wrote:
只有台灣還在機器腳踏...(恕刪)

csimduke0804 wrote:
真悲哀
明明前面兩輪比後面兩輪來的安全又方便
不會翻車
台灣人要受這些腦殘統治多久啊


誰當政應該都不是重點
政務官只是簽簽呈文
作怪的可能是事務官也說不定
對於事務官來說~誰主政他都沒差
不影響原職務的聽說....
超讚的~喔耶~
樓上大大說的有理,也許我們應該檢討的是整個官僚體系(如:很混的公務人員 恐龍法官),但要改變變大概很難吧?
唉!只能說:台灣法"龜"+當官的沒腦+製造商只愛錢+沒得選擇的消費者=台灣畸形市場
"作怪的可能是事務官也說不定...."深表贊同。這件事對於政務官來說不重要,開放與否不太會有定見,原則上是尊重事務官的(也就是文官體系)。所以一個基層官員就把這台車判死刑了。這就是台灣的官場文化:原則禁止(管它世界潮流、台灣生產...,先禁再說),例外開放。
總統說交給行政院處理, 這種小問題不要煩他吧?

我再慢慢等行政院會交給誰? 又回我什麼八股文章?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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