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問]車牌懸掛問題

是這樣的,小弟我有兩輛車,一台Vespa 300 ie(黃牌),另外一台是Suzuki GIXXER SF 250(白牌),兩台車都有繳稅都有牌照,我把兩台車的牌照互調會有什麼問題嗎?例如我想騎Suzuki上快速就拿Vespa的車牌掛上去,停車時就換回白牌,不是懸掛假牌照也不是他人牌照,兩張車牌都我自己的,這樣被抓到罰多少?還是根本無法可管或者法條不全,被抓到被罰我可以反告政府申請釋憲?
補充:應該是說被抓到的概率有多少?

然後我還想知道一個問題:如果有人同時有Ninja 250跟Ninja 400然後互調牌照,車身上面沒有任何排量貼紙,警察有辦法辨識嗎?因為看警察好像沒什麼在看車體編號的
2024-03-26 2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牌 問題
兩車都罰,
兩車都吊銷車牌。

罰款乘2
車牌減2


Gravity675

灰常簡潔有力的回答[台灣No.1]

2024-03-27 13:2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修正)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
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
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brian60607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我有兩...(恕刪)

就算是同型號的車也不可以
只要抓到引擎號不同就是罰跟吊
沒這種概念也可以拿黃牌
車牌..沒意外好像是特種公文書的一種.
brian60607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我有兩...(恕刪)


你做這種事就是標準的以為別人都傻子
結果自己才是傻子
湚澯

[大笑]

2024-03-27 1:12
se-rr

樓主以為別人都是傻子 +1

2024-03-27 8:07
你以為代價很小的試錯,說不定影響你很大!(紀錄 保險...等等)...路上有掛假牌 有a牌掛b車,而且還不少,只要不被抓到,不出事故.
想試試
就不要問
問了
就是按法規
灰色地帶的事
不要公開討論
SEAN720720

這不是灰色地帶 根本就是黑色了吧

2024-03-27 11:53
特務‧回憶的守門人

沒有灰色地帶+1

2024-03-27 17:08
台灣的車牌是跟車不跟人(授權使用對象指定為那台車)
.....所以你這樣搞就算是懸掛他人(他車)牌照
為何想要做犯法的事?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