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台灣正式成為WTO會員國,150CC以上重型機車將於同年7月1日開放進口,同時中央政府附帶承諾「150CC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
2005年1月1日:因應加入WTO之附帶承諾,中華民國交通部為因應重機行駛高快速公路之路權開放課題,組成「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路權檢討規畫小組」,提報197次道安委員會議,開放試辦重機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為期六個月,並委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中華大學合作辦理「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並於計畫開始五個月後提交期末報告。試辦一年後,試辦路段之重機行駛存在:超速比例較高、跟車距離較近等問題,經由交通部指示再延長一年,期間並繼續觀察評估其安全性。
2007年1月3日:交通部表示:「查本部先前為因應加入WTO後開放150CC以上重型機車之進口與領照,且大院第四屆第一會期交通委員會會議議決議未來150CC以上(編按:對照前後文意此處應為以下,但會議記錄誤植為以上)重型機車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先前)會議決議在『安全可獲得保障』及『風險可以有效控制』前提下,......開放試辦大型重機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本部運研所亦配合辦理兩項研究計畫在案。」、「另據王委員幸男等人所擬具之草案內容,直接550CC以下之大型重機除國道外、550CC(-10)CC以上之超大型重機可行駛之路權與汽車相同」。此段交通部意指:交通部在加入WTO的時候就準備好將來以「安全可獲保障、風險可有效管理、漸進式、條件式」四項重點開放150CC以上重機路權(含部分普通重機與大型重機),故交通部表示已試辦行駛快速公路、要求運研所辦理兩項研究計畫,但卻同時表示須審慎檢討評估,建議委員會維持現行條文不做變更。
以上節錄自維基百科
島國政府果然玩自己的
無法與國際接軌
入會的承諾現在還在跳票
當年說的重機素質提升
提升到目前:
雪隧小客車違規占98%
去年快速道路重機死亡對比小客車與貨車約為 1:99
希望重機上國道的同時禁止小客車跟貨車行駛
待小客車跟大貨車素質提升並經評估後再重新開放
提升用路人安全
立法局「官員」不修法就是導致重機無法上國道的主因!結果我們還繼續讓這些「官員」連任?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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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機車不廢掉,那真的只有騎紅牌的人才會支持重機上國道吧!
為什麼我白牌150就不能上國道?我連平面內側都不許走!大型重機至少還能走快速道路!該知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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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1400萬白牌路權來成就大型重機路權的相對完整性!開放大型重機走禁行機車道、高架、快速道路的意思就是白牌永遠只能是馬路上的二等公民!這點我非常確信!要路權你就升級黃牌啊!我政府早就解封了!是你1400萬騎士固執不知變通罷了!怪什麼禁行機車?怪什麼政府?
同樣的道理,今天如果紅牌能上國道,那黃牌就不必想了!白牌就作夢去吧~
紅牌上國道這種犧牲多數人利益來成就極少數人的政策,鬼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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