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直行時(時速不超過40)跟一台停在路邊要彎出來的汽車擦撞(前輪撞到我排氣管部分) 對方是理直氣壯說有打方向燈,我沒有跌到受傷,但當下還是報警處理怕被說肇事,本來也是想之後不用賠和解 就好但對方請了保險公司來處理,也說照程序走。 當下問警察也沒說誰錯誰對,現在等七天判決書。 假設我不是大錯的那個但如果互賠起來..對方汽車擦傷烤漆一定比較貴....這樣變成反而我賠更多? 請問如果遇到這情況該怎麼處理呢? 麻煩大家了謝謝
楊樂果 wrote:想請問大家事情是這樣...(恕刪) 我以40年車駕經驗,認為,你沒錯,錯是他,不但你不必陪他,反他要賠你。汽車駕駛可以說他變換車道不當,並不是打了方向燈就可以不看來車而闖出去。申請交通裁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