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發生車禍,警方說最快一個月後才會有鑑定報告,但我有些擔心,還是先問一下前輩們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直行。對方是從駕訓中心要出來的黑色汽車。駕訓中心外沒有任何的交通號誌。
事發經過:
我行駛在機車道,車速約在45上下,行駛到一半,前方有台白色汽車突然緊急煞車,我從白色轎車左方閃過。
閃過後,隨即撞上從右方駕訓中心駛出的黑色汽車,我撞上汽車的左前方。
對於我和黑色汽車來說,因白色汽車擋在中央,彼此都是視線死角。但因對方是從駕訓中心駛出,我是主幹道往前,照理說應屬對方責任較高嗎??
我有先問過警察,警察說白色汽車沒有任何的肇事責任。
現在擔心的部分是,怕鑑定出來會變成應注意而未注意,變成對方70%,我30%。(考量到汽車維修費較貴,很吃虧)
希望有前輩們能解惑或提出一些見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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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駛在機車道,車速約在45上下,行駛到一半,前方有台白色汽車突然緊急煞車,我從白色轎車左方閃過
你騎的地方有標註「機慢車專用道」嗎?
假設有,汽車開在上面頂多吃罰單而已,畢竟是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會因對方緊急煞車使你需要閃過
其他點就跟別樓說的一樣,要看黑色轎車是停止還是移動中,如果是停止那你責任應該比較多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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