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府來說,機車的危險性跟這些這些物品一樣02933 wrote:公路總局說,蘇花改開放通行的大貨車為3.5噸以上12噸以下車輛但包括聯結車輛、載運汽柴油、強酸強鹼溶液等化學、危險物品車輛,仍禁止通行,必須行駛台9丁線。最危險的車依舊和機車同行啊!!
開放通行的大貨車為3.5噸以上,及12.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貨車通行,考量蘇花改路段安全,大貨車通行該路段需經蘇澳及東澳端設置的地磅站檢查,並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看來除了聯結車 其他基本上都可走吧 26頓最長也沒超過12公尺吧?? 有的話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