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shih9 wrote:簽買賣契約也沒有用,中古車買賣是現況交車沒有試車就購買是放棄自己應有的權益一定要試車,找懂車的去試,花點錢找專業的去鑑定 契約確實通常只寫保證無重大事故其他修不完的小問題就是現況交車不過待修項目最好也是列清楚但除了車況外還有罰款稅金問題要在契約中寫清楚如果契約那麼沒用,車商也不會推託不簽
假斯博 wrote:何店長說#買二手車就...(恕刪) 這店家很可惡 會不知道台車狀況 知道還賣 分明等盤子自認倒楣13年的車 操成這模樣 前任車主標準屁孩 成天飆車殺灣我經常講 不要買二手車 屢屢糾紛不斷 就是這樣你現在能做的1堅持告倒他 讓惡質商店得到教訓2告不贏 也要不斷照告天下 讓大家知道3 集人氣 越多對你越有利 店家害怕 自會找你搓圓仔 談條件請你閉口 其實你不笨 會發這爆料文 應該知道
店家是有問題,但怎麼會交車後才察覺這些問題?購買交車前都不曾試車?光是輪胎部份就是用雙眼就應該要能察覺的東西...6位數的東西,又是二手品,怎樣都應該實際試車打契約...契約有沒有效用一回事,但不願或推托不打契約的,真的很難想像沒問題...
一青二白 wrote:這店家很可惡 會不...(恕刪) 你有驗車?有文字,有照片,有口頭..買車要有Line,拍照..不然廠商會說,我交車都沒問題..是你自己撞的,引擎是你頂爆的..外面有一些公正單位..什麼車,幾年,多少價..自然折舊沒話說,但非自然情形需告知..但你看車時沒看..交車時沒驗..就看你買賣的一些憑證..你是有意識下簽合同還是無知下簽合同如果是,你看引擎號碼,看前叉..每項都檢查,你都打勾就沒救了如果連一些標準的買賣交貨流程都沒做,那麼就打民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