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道重機車禍
上面那則新聞,如果發生在【現行法令已開放國道的台灣】
肇事責任該怎麼算。
1.騎士自摔,後續四台車輾過。那麼肇事責任為何?
2.假設騎士飆速超過台灣國道限速法規,自摔,後續四台車輾過,那麼兩造的肇事責任又為何?
3.假設騎士自摔,骨折殘廢未死,後續肇事車輛有何刑責?
4.假設騎士飆速超過台灣國道限速法規,自摔,骨折殘廢未死,後續肇事車輛有何刑責?
已經說了,純討論,以台灣現行法規,並且已經開放國道的情形之下來討論
也不用說四輪為何,二輪為何,就只是單就台灣現行法規以及情理法三層面來探討上述四個問題。
小更新..#45
kirinJ wrote:
馬來西亞國道重機車禍...(恕刪)
所以沒有一個政黨敢開放國道給重機,誰開放了重機出事自摔又被碾死,到時候某某交通部長鐵定被在野黨轟到滿頭包,又得下台以示負責,最近國產某紅牌重機似乎銷售量不佳,到處放火點燃重機要爭取上國道,來刺激自家重機的銷售,真不可取,光01重機論壇幾乎充斥多少相關上國道文章,以前沒有的現象,怎最近都是這類文章,不覺得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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