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這幾天發生一件痛心的事……愛車被社區裡負責清垃圾的阿伯給移倒了 是用搬的 事後也沒告知 是調社區監視器才知道是他的 這樣有辦法告他肇事逃逸嗎再來事後他一直說我妨礙到他工作不願賠償 所以打算報警但是有先爬文說賠償會案折舊 我這車十多年了……又烤漆顧的跟新的一樣 只是這樣照公證賠償下來我是不是完全不夠復原請有經驗大大告知或是推薦的處理方式還有車子這樣除了換殼 有其他能復原跟原狀更便宜的修復方式嗎
andy4640 wrote: 你停的位置是停車位還是亂停?如果你停到他工作區域也無法怪人家如果是停在停車位 他就沒理由移車弄壞就跟他談看看吧 我也有相同的疑問如果是車位裡面,而且你是車位的所有權人,相信在法律上會比較站得住腳,求償也會比較容易 否則我怕樓主也會負擔部份責任,如果再以折舊算下來,零件部份本來就只剩10%殘值,最後法院判決賠金額可能會和樓主預期差很多喔!
andy4640 wrote:你停的位置是停車位...(恕刪) 中原一點紅 wrote:我也有相同的疑問如...(恕刪) 沒有什麼疑問。我國相關法律很明確的並沒有賦予一般人民予相關的執法權,而這樣的情況也不適用「緊急避難」之類的成立要件。簡言之,假設你今天遇到甚麼十萬火急的緊急情況,非得去移動他人車輛才能有效解決,而且還是「唯一且必要之手段」,不這麼做的話就會有人傷亡,那麼你未經同意移動他人車輛,或許就可以主張「緊急避難」。但樓主的情況看來應該是沒有緊急情況的發生。啥!? 你說樓主停車的位置「可能」妨礙到阿伯的工作了!? 抱歉,按照法律角度的話不可能忽視「衡平原則」,阿伯的這份工作如果被這輛車子阻礙而無法完成,就會有人受傷乃至死亡,所以阿伯非移車不可嗎? 什麼? 你說阿伯不移車可能會因為這樣被罵或被罰薪水!? 那個是他跟自己公司的問題,與這個情況無關。是我的話就報警請有相關權力的警察來處理,雖然我覺得如果樓主敘述無誤無偏頗的話,是阿伯在法律上輸很大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