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room99 wrote:http://times...(恕刪) 完全是在敷衍人當初法規三讀通過時(2011年12月)就已經有說公告試辦路線與上國道的規則(國6、8號+國3新化以南(都算是郊區)跟持有汽車駕照1年以上)就只差試辦時間如過是電子收費的問題(沒設立照後牌系統)橫向國道原本就是試辦的最好條件之一(因為還沒收費)當初2007年開放550CC以上 上快速道路試辦就沒這囉嗦(那時還要換車牌)到現在說啥還要民調來做決定-------------------------------------今年底前的橫向國道收費的問題(2年檢討期到了)民調是反對最多如果交通部是要硬幹否決民調直接架設E-TAG門架那時重機上國道也就不用看民調了
http://join.gov.tw/idea/detail/364fbf9e-72d0-40ef-95b7-a303e401aa93回應日期 2016-09-26 回應機關 交通部分析說明經本部高公局聯繫提議者,其主要訴求係請本部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及立法院附帶決議,儘速公告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試辦行駛高速公路之路段及時段。研商辦理情形一、100年11月23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規定,機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但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本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係授權由本部評估是否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高速公路路段及時段;另立法院附帶決議內容略以:「建請以國6、國8及國3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慮,授權由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段及時段。」。二、依據前揭授權及附帶決議,經本部及高公局邀集相關地方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進行討論及評估,因相關縣市地方政府及社會各界在安全及風險之考量下多數均持保留意見,且相關地方政府正式函復本部表達不同意之立場,故本部於101年7月10日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行駛路段中,尚未開放行駛高速公路」;惟為尊重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路權,本部已責成高公局持續參酌社會各界意見進行評估。三、高公局分別於102~104年完成3次「評估民眾對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意向調查」,調查結果受訪民眾不贊成開放仍佔多數(104年為60.5%,103年為59.3%,102年為60.1%),贊成全面開放104年為8.8%(103年為7.3%、102年為6.9%),贊成有條件開放104年為24.3%(103年為26.5%、102年為27.2%)。四、高公局分別於102.8.7、103.12.1及104.12.17邀集本部所屬相關單位、國4、國6、國8、國3南部路段所轄地方政府、重機團體及大型車相關公(工)會、公警局與高公局各區工程處等單位,召開綜合討論會議,以廣收各方意見。五、經分析大型重型機車歷年事故資料,大型重機104年車輛增加2萬多輛,但每10萬輛死亡人數已飆升至40.4人,分析其事故肇因,主要與駕駛行為有關(如未注意車前狀態、超速失控及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或不當行為等佔前3位),考量高速公路近3年平均有27.6%之死亡事故係由重車所肇致,在國道行車速度快、車種複雜,而大型重機無車體保護,及國內駕駛人行車禮讓環境尚未成熟下,該車種將面臨比大、小型車更大之安全威脅。六、本部高公局於105年3月完成「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國道評估報告」,供開放決策參考。七、本部考量現階段社會民意及部分地方政府仍未形成開放共識,且基於安全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本部已責成高公局持續辦理階段性民意調查、蒐集相關數據與意見,並檢討評估,以作為研議開放與否之參考。參採情形審視提案者反映事項,屬公共政策議題,而國道高速公路之使用路權係由所有國道用路人共有共享,對於開放正、反意見本部均應對等尊重,且高速公路路網除擔負國內主要公路骨幹運輸之外,部分路段並實質肩負地區性交通幹道功能,故針對本議題,本部必須充分尊重路段所行經之地方政府及社會大多數用路人的意見,相關的評估及政策才具備可執行性,本部已將其納入交通管理政策研議參考,後續將持續從人、車、路等交通面向,研議開放試辦最適時機。後續推動規劃一、本部高公局將持續以1年期為規劃期程辦理開放意向調查,今年預定於11月前辦理完成,為求調查公正客觀,前述調查係依政府採購法採公開評選方式委由國內具公信力及調查經驗豐富之單位辦理,並以調查當時中華電信公司最新版電話號碼簿為基準之抽樣清冊,隨機抽樣居住於臺灣本島涵蓋之縣市[不含離島之縣市]、年滿18歲以上的民眾,且過去一年內使用過高速公路之國民,為避免問卷問項影響民眾開放意向,電訪在問完基本資料後,首先即詢問民眾是否同意開放,故絕無針對特定族群、或引導式調查等不客觀之情事發生。二、請公路總局、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等單位提供大型重機於各級道路相關違規、事故資料,預定105年10月中旬可供本部高公局進行後續數據分析。三、責成高公局就現階段若開放試辦國4、國6、國8、國3新化以南等路段行駛國道,其相關配套準備情形,如試辦及停辦評估機制、ETC收費方式、建議大型重機黏貼eTag是否涉及現行相關法規修正、相關標誌牌面等之建置地點、時程、經費等進行估算,並對執行試辦有無窒礙難行之處等問題積極研辦中,預計105年10月底前將完成初步研議成果。
一個政府放個颱風假都可以政*考量了...因為別人放...所以我也放?大概也知道上國道的結果了....現在*工最大...因為*票最多沒上班...老闆付*就是唉..看看這些內容似乎都了無新意, 為何稱國道...其實中央就可以做決定了這些內容也預見其結果如何了!我心裡猜的...也實在很不願意講...你們若方便了房價/車位/高鐵/航空業/汽車銷售怎麼辦?看看別國吧,這才是人民治國各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