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大型重型機車在人行道被毀損

如題我是在紅線內人行道上停放大型重機,實屬違規的作為,停放地為原本塗銷的機車停車格,周遭並無任何阻礙。
對方在我停放時間因不明原因導致我的車輛傾倒。(對方為機車亦在人行道上擦撞)
我回到現場時發現後人已經不在,但對方的事故車輛疑似停放在現場。(據旁邊停等公車的人說他有受傷)
會說疑似是因為現場有車輛也有擦撞痕跡,交通警察也有做判定為疑似肇事車輛。

目前案子筆錄寫為疑似肇逃,在版上有看到對方民事需要負責(全部或部分?)
因為我也是違停所以也並不會在找到人後要求對方必須支付全部修理費用
在事故原因不明的情況下我也只能選擇報警,不然對方事後反咬我實在承擔不起。

主要想問的是這樣對方也是在違規行駛的狀況下擦撞我的車導致受傷的話我會必須要負擔甚麼責任嗎?
有人說需要有人說不需要所以很困惑。
目前很怕車輛毀損花錢事小,對方若真的有受傷又要索討醫藥費等覺得很困擾....

本次教訓真的提醒即便有被倒車危險還是得乖乖找汽車位了....
2016-04-19 23: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人行道

yoyo20502 wrote:
如題我是在紅線內人...(恕刪)


警察有給你罰單嗎?
停汽車位被移車放倒的情況更多,由您文中的描述似乎是肇事者想由你車旁騎過去不小心A到。只能說停車小心,找個不礙通行的場所停放。
我猜測等下這樓會變成戰場,樓主不用太在意別人的閒言閒語,以現下的社會氣氛,若要路邊停車,停機車格還是比停汽車格安全(除了會接罰單)。不然就是要找有人管理的路外停車場。
我覺得要看車停下去之後 後方是不是還留有足夠的通行寬度

像是一些車站之類附近人行道上常常都停很多機車

有的就亂插 凸一個屁股出來別人想過都很難 這種騎過去都會讓人想給他A一下

如果是屬於這種就不應該 (但是我想樓主應該也不會把紅屁股亂插 到時自己都牽不出來了)

不過法條是死的 在鄉下違停跟都市違停罰款應該都是一樣 才不管你有停好不會擋到人還是亂插



壓力鍋 wrote:
本次教訓真的提醒即便有被倒車危險還是得乖乖找汽車位了....


又是這一句。

常常重機違停發生事情或被開單 都會委曲的補上這句。

好像不得已才去違停。

又或是說我是為了不跟汽車族們搶車位才去停人行道或機車格。

找車位是個痛苦的事,倒車是其次。貪方便才是主因。

小宸宇 wrote:
又是這一句。常常重...(恕刪)

出現了!而且還亂引言,這句話又不是我說的。
既然在此宗交通事故有人受傷,依法就必須報警備案,至於肇事責任歸屬,恐怕會有不少比例歸咎於你的違停
你要負擔的是違停的罰單
對方也要負擔騎上人行道的罰單

肇事責任交給警察去判斷嚕
你的肇責應該不會大於5

現在騎車出去
停車反而是大問題

因為不管停汽車停車格或機車格
不管合法或違法
似乎多少都有人發生機車被損壞的問題
政府到底何時才能給個明確的解決方案啊?
大型重機不過就是較大型的2輪重型機車
要我們停汽車格也太奇怪了吧
一般機車格又太小
畫個重機停車格很難嗎?
把畫紅線的時間撥一點出來把一些些汽車格畫成2~3個重機格會很佔時間嗎?
(還是...政府就是要搶錢,故意讓大家違規好增加國庫收入?...此為個人想法,因為台中市政府也開始進入搶錢時間,唉~~~~)

punto1023 wrote:
現在騎車出去停車反...(恕刪)


要政府規劃大重專門的停車位是極度困難的

現階段, 能讓我們自由選擇停機車或汽車位就很好了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