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上週日與學長一起租重機上北宜,途中行經財茂灣和明隧道的中間路段,我們同車道超越了一台TMax(並未跨越雙黃線,而且是順順的從旁邊過,沒有硬卡),結果我們抵達東木河用餐時,那位騎士上前告知我們我們剛剛同車道超車是不對的…因為我不太懂法規,當下也道歉了,但心中還是有點疑惑,不是在快速公路上才不能同車道超車嗎?所以像在北宜或106那種山路上也不行嗎?請各位前輩解惑~感謝!
員警說:
交通部宣導的禁止同車道超車指的是快速道路, 平面道路沒有明確規定.
分享與請益: 平面道路的同車道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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