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小弟沒有重機,也沒有排斥重機情節。
馬路上的重機往往成為注目焦點,被人檢舉的事情也時有所聞。
不外乎是噪音,以及排氣管之類的問題
現行法律不知道有沒有處罰惡意檢舉人的機制?
也就是說對民眾之聲明、公務人員尚須判斷事項之真偽、也不是民眾一申報公務員就應該登載呀

早期類似謊報案件會成立刑法214、但現在實例案件不會了
總之、上述情形民眾不會成立「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但不要只對重機檢舉嘛、很多小屁孩改的速克達.難聽跑不快的汽車破管、比重機還擾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