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說長篇大論的廢話
不管各位有生之年考上哪種駕照
都恭喜你們
圓夢了!!!
同時各位只要因為交通工具出任何交通事故
也都是以交通工具來統計哪種交通工具事故比例
不然為何成立交通法
成立交通警察大隊這個編制
全部廢掉不就好?
幹嘛還發駕照 直接買車來開(來騎)不是更爽??
既然都上馬路就好好珍惜現有的這張駕照以及當下的這部車輛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會很難做到嗎???
整天吵路權請問是憑什麼要路權?
在這之前我也以重車事故最少的優勢贊成
但經過這次事件我後悔了
(因為籌碼沒了)
肇事率也都是人去締造那些紀錄出來
沒品也都是人沒品
絕對不是車輛本身就沒品了(這點我同意)
車輛沒人去駕駛會自己跑去撞人還兼踹人好幾下嗎??
一切都是責任
一切都是責任
一切都是責任
既然都立法了就請好好守法吧
就算不想守法自己小心點(我夠意思了吧 當然不是想帶頭違法)
一但有任何事故, 麻煩肩膀硬一點扛下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