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是一種責任的開始

如題
不想說長篇大論的廢話
不管各位有生之年考上哪種駕照
都恭喜你們
圓夢了!!!

同時各位只要因為交通工具出任何交通事故
也都是以交通工具來統計哪種交通工具事故比例
不然為何成立交通法
成立交通警察大隊這個編制
全部廢掉不就好?
幹嘛還發駕照 直接買車來開(來騎)不是更爽??

既然都上馬路就好好珍惜現有的這張駕照以及當下的這部車輛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會很難做到嗎???

整天吵路權請問是憑什麼要路權?
在這之前我也以重車事故最少的優勢贊成
但經過這次事件我後悔了
(因為籌碼沒了)

肇事率也都是人去締造那些紀錄出來
沒品也都是人沒品
絕對不是車輛本身就沒品了(這點我同意)
車輛沒人去駕駛會自己跑去撞人還兼踹人好幾下嗎??

一切都是責任
一切都是責任
一切都是責任

既然都立法了就請好好守法吧
就算不想守法自己小心點(我夠意思了吧 當然不是想帶頭違法)
一但有任何事故, 麻煩肩膀硬一點扛下去吧
2013-01-24 1:16 發佈
hichanel wrote:
如題不想說長篇大論的...(恕刪)

駕照不是免死牌
扣滿12點就吊銷了...
要被欄查或換照才會知道是否吊銷
闖紅燈是最貴的一次噴3點

有的會寫罰多少銀彈+扣點多少的就是這個

battery0922 wrote:
駕照不是免死牌扣滿1...(恕刪)

但是很多人就是仗著那張所謂的駕照再強調他的路權
擋我者滾蛋的想法再開車騎車
不然就沒那好幾腳的傷害了- -

hichanel wrote:
但是很多人就是仗著那...(恕刪)

要讓他更快吊銷的話就是肇逃了....
因為發生車禍使人受傷又肇逃..是吊銷駕駛執照


62條第4項前段規定「如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
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原條文吊銷一年)
101年12月17日初審通過.元月14日三讀通過.


battery0922 wrote:
要讓他更快吊銷的話就...(恕刪)


可惜一開始並沒有要判肇逃之意
但我還是希望吊銷他的駕照和吊扣他的車輛(終身的)
只要加重肇事這部分條款就好他大概也躲不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Hq2uXXgrnk
不然當時他就被圍住了...想逃他大概也沒機會逃也沒機會被判肇逃
但也並不代表這樣就全案定讞也只是初步報導...呵呵
很多人以為拿到考到駕照等同於會開車,
但他們不知道,
拿到駕照才是真正考試的開始。
法律責任歸屬 道德教育 考照前該有的教育課程 或許才是根本的問題

肇事的法律責任 讓許多人卻步 連面對倒地的騎士都視若無睹

你能想像你在自己車道開到一半被撞 可能都會變成肇事者?

可能是不自知自己的錯 更可能是遭到執法人員因案件過多而簡化處理

誰管你 開車 騎車 走路 都是一個樣 台灣stytle!!

這是整個社會面及制度面的問題!!大家都有責任讓交通更好!!而不是攻擊!!

重機如果是玩具 那也是政府的責任 讓它變這麼昂貴 能跟國外差這麼多

同樣是honda 都是交通工具 就這麼多意識形態

小女孩的事 騎士有絕對的責任 但是小女孩的父母呢?

日本從多小就開始教育小朋友過馬路 還有安全問題

台灣呢?

台灣人在不醒過來 真的會就這樣一覺不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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