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第一款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機器腳踏車) 。
所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定義,我們騎的都是汽車?

那到底為什麼我們不能走內側車道勒?不過...這不是今天討論的重點啦

來看看每個人心中對於汽車的定義吧~
父母的定義:汽車應該是有鐵殼包覆的車輛,安全性比機車高
女人的定義:汽車就要有車門車頂和窗戶,可以遮風避雨,冷氣也是一定必要的配備!
男人的定義:要像是有法喇粒,藍寶激泥那樣流線的車身才叫做汽車!!
那下面車台叫做啥

擁有哈雷引擎的加拿大三輪車:Campagna T-Rex






帥嗎~~?
台灣的政府說:三輪車是殘障用車,請先去撞斷一條腿再來開這台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