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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4張)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撞進福斯汽車

文章源自朋友郵件

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 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這場車禍.瑞典警方估計 機車在十
字路口撞上這輛慢速行駛車輛時 速度約在每小時250公里.

在這種速度下, 他們預測騎士的反應時間(當他看到車輛時)還不足以讓他開始煞車. 車
內有兩個乘客且機車騎士也被同時發現在車內.這輛福斯汽車被撞離事發地點約10呎之遠

三個當事者都當場死亡. 這張展示照片由瑞典警方與交通安全部門放在斯德哥爾摩機
車中心. 旁邊的說明牌也提到騎士才剛剛拿到他的駕照

在時速250公里下相當於每秒行進227呎. 以通常 "看到--決定--反應" 的反應時間為
1.6秒來算, 當那位騎士在看到事故並決定反應時, 已經騎了363呎(比一個足球場還寬). 在這起事故當中, 瑞典警方指出當時並沒有任何反應動作.

(照片4張)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撞進福斯汽車
(照片4張)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撞進福斯汽車
(照片4張)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撞進福斯汽車
(照片4張)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撞進福斯汽車
2006-12-19 17:26 發佈
推一下這照片~

如果國內也能把這種重大車禍殘骸(不包含屍骸)遊街示眾的話,
或許某種程度上能喚起國人對汽車安全(汽車物理上)與行車安全(觀念上)的重視。
塔綠斑網軍頭子已成淡水河浮屍,各位綠網軍繼續助紂為虐不怕成下一位?
假使政府也可以把這種重大車禍的情況展示給一般大眾看的話
或許有機會大家會稍微注重一下行車速度
這告訴我們騎車和開車不要超速行駛!!!
否則就算是台好車又如何......撞成這樣~當事人已經身首異處(死得很慘)

就像英國已故的戴安娜王妃~坐在德國名車BENZ S600還是一樣往生.........
真的是整台塞進去

騎車開車快真的很危險

可是又常常會感覺路況不錯

小飆一下 滿足一下自己
工作中...
rick_xbox wrote:
這告訴我們騎車和開車...(恕刪)



英國已故的戴安娜王妃,小弟記得好像是 MB S280的!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機車撞到汽車之後整部飛起來....重重落地之後才把車頂壓扁......
印象中這起事故撞飛後滾了三圈

時速250km/hr就算只是一顆棒球造成的傷害都很驚人....
更別說是一部超過100公斤重的機車(上面還有個人)

事故後的殘骸國道高速公路的警察分隊停車場上不少......不怕的話.....
阿彌陀佛

駕駛交通工具還真的要量力而為啊
這讓我想到smart他的門是塑膠做的
我看不用重型機車
速克達就衝的進來了..
pest wrote:
這讓我想到smart...(恕刪)

Smart的設計可不是塑膠就做出來的
而且我想,smart被這機車撞的話
也撞不近去吧…門那麼小…
WillyQQ wrote:
Smart的設計可不...(恕刪)


阿...剛剛找到文章了

smart的車門裡面是有防撞鋼樑的

誤會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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