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請問黃牌可以上快速道路的修正法條是哪一條?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各位大大想請問一下,
最近立法院對大型重型機車的行駛路權修正我只有看到地92條

其中在網路上聽到的消息包含

1.紅牌持有駕照1年以上並持有小客車以上駕照可於特定時間行駛特定路段之高速公路
2.黃牌開放與現有紅牌相同(包含行駛快車道,左轉專用道,快速道路)

但在以上連結內,對於修訂的部分我都沒有看到跟黃牌有關的部分,

詳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2011-11-16 12:06 發佈
chanalbert wrote: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恕刪)


法案等明年才會完整公佈施行不是嗎???就靜觀其變了

chanalbert wrote: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恕刪)


你看一下你的黃牌行照,上面是不是寫「大型重型機車」

以前限制是「大型重型機車(550cc)以上行駛比照小客車」

現在把550cc字樣拿掉以後黃牌就等於有小客車路權了

因為251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我是 inno 也可以叫我KKR,歡迎來看看我的頻道www.youtube.com/@kkrlife
chanalbert wrote: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恕刪)

主要依據:
92-6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新版92條共有8項, 立院公告時排版擠在一起容易讓人沒看清楚, 黃牌最重要的就是第6項, 立院司儀二三讀時確實有讀到, 我再三確認過了)

解釋:
92-6付予黃牌機車比照小型汽車路權, 但禁止行駛高速公路(國3甲應該比照限行紅牌規定可以行駛), 講白一點就是禁行機車對汽缸總排氣量逾250cc機車無效!

備註:汽缸總排氣量逾250cc機車就屬於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目前狀態 : 等待總統府公佈法令, 所有黃牌騎士請隨身攜帶!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016

法律之公布及生效日


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而立法院移送法律案的時間則視其內部作業程序而定,一般自三讀通過後至移送總統,須費時約一週左右,故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本府公報刊登時間為收到立法院咨文起十日內。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章「法規之施行」的相關規定,法律案的生效日除法律有明定特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如公布日期為9月1日,則生效日期為9月3日。

=====================
11月8日三讀通過,照以上的程序應該11月15日送達總統府,11月25日公布,11月28生效
是這樣子的嗎? (會不會想得太美好了..)
目前狀態 : 等待總統府公佈法令, 所有黃牌騎士請隨身攜帶!

所以最快今年底,最慢明年初黃牌就可以上路了是吧= =+

多謝各位大大釋疑!

小弟我還沒有買車,平常都只有租車而已,
但是黃牌開放路權這個部份讓我由衷的覺得可以買了^ ^"

恕小弟見識淺薄,目前國內的400檔車好像只有CB400可選?

還有其他的option嗎??

Thanks again!!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93 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所以總統公告之後

還要等行政院命令實施?
所以 正式上路還要一段時間囉??
好期待..

米咖 wrote:
主要依據:92-6 ...(恕刪)


請問一下
之後黃牌可以上快速道路後.
後座可以載人嗎?
謝謝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