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去年11月中旬騎車載朋友回南彰化遊玩
但當小弟剛南下出彰化市時就發生車禍
事情原由是:
馬路總共是四線道,南北各兩條
當時南下是塞車狀態
小弟見前面路口是綠燈,且左邊對象車道都沒有車
在這情形下,小弟有越雙黃線繞過車陣,想要直接通過綠燈
但就在我剛繞出雙黃線沒多久時
有一台125也從車陣中鑽出來(我是要由北往南方向,他是由東往西)
它停在雙黃線上看有沒有來車
但它出現的時候我發現以來不急
大略圖:

雖有按煞車,但因為當初要超越車陣所以速度有加快一些(時速大約60)
所以閃避不急
慶幸的是對方因為我提早按煞車
所以只有機車菜籃歪掉、小腿小擦傷外
沒有任何重大傷害
而小弟這邊比較慘
我鎖骨斷裂、友人門牙斷掉、且多處挫傷
對方在本人住院到現在,也只有打過幾通電話
剛開始禮貌性問說傷好了沒,隨之問說是否要和解了
對方的機車、人損傷我的機車強制險跟財損險可以賠償
而我現在卡在車子維修因為對方沒保財損險
所以自己先墊
自己去交通對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的部份是:不依規定在畫有限制線之路段迴車
我的部份是:1.不依規定在劃定禁止超車路線超車
2.涉嫌超速行駛
※我自己知道我有錯
如果我跟對方談和解時
是否能跟對方要求賠償
例如車子維修費、以及這段期間不便造成得損失
※現在有考慮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老實說同樣違規,對方卻活跳跳,自己卻躺在醫院
然後對方還一直打來希望趕快和解
心情是有些不平衡
小弟不敢讓家裡人知道發生車禍,但也沒有人可以請教
想說上mobile請懂法律的人幫我一下
在這種雙方都有錯得情況下,我是否有賠償的可能
謝謝
基本上 雙方都有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