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 廢棄機車 家人 要給朋友拿去賣

要注意 甚麼 要先經過 車主同意 簽名蓋章 跟綠影嗎

怕拿去回收場 變賣 會被告

有人檢舉 本來 要拿去 大車回收的 被家人擋下


避免糾紛 比較安全的方式 如何處理 感謝 大家
2025-05-02 17:06 發佈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猜測是鄰居處有一台廢機車,鄰居要你拿去賣掉,然後家人叫你不要幹儍事,到時會被告~~

你不是車主是無權賣的,合法的報廢廠也不會收~~他們會收欠稅車,但是不會收這種無頭車~~

要有原車主的委託書,你才可幫他報理報廢,拿奬勵金

若不知車主是誰,就打環保署電話來貼單,經過一段時間還是沒人認領,環保署就會來拖走了

以上是正當的管道,若是你有黑市管道另當別論~~就是那種類似去偷車拿去賣的
有廢車回收需求:0800-085-717

廢機動車輛回收系統: 廢車回收一站通
賣廢鐵的話,要車主拿車牌先去監理站把車子報廢。

要賣車的話,車主跟買家去監理站過戶。
丢在路邊的破爛機車,只有可能是:

1·有掛牌之正常車或失竊車

2. 辦理停牌中之有主車或失竊車

3. 牌已繳回監理所之已報廢有主機車

車子沒了大牌,還是查得到車體引擎號碼找到車主的。法律上沒有所謂廢棄機車,只有尚未回收的有主已報廢車。車籍雖已作廢,報廢車在未回收前還是車主的財產,你拖走還是犯了竊盜罪~

除了環保局可以張貼公告後合法拖走,你想自行拖去回收,當然需要車主的身份證明和同意委託書,以及車主大牌已繳回之車籍原始資料等,才是完全合法作爲~
路邊貨車收車一台100元(不看證件)/正規回收管道一台300元(要相關證件)/自賣整台零件車價錢是情況,我覺得最起碼有1000元上,但有些風險。
tim1288

未經車主同意是偷竊

2025-05-03 0:04
GSay wrote: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樓主不只法律知識淺薄,連國文也不行
不是自己產權的東西變賣是竊盜罪
買的商家或個人是收售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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