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買完早餐要退出停車格,不小心碰到隔壁台斜叉的機車害它倒下來,
我扶起來後剛好一位身材曼妙的輕熟女車主也走出來,
我一直剛她道歉,她說舊車了能發動就好沒事,
雖然外觀看沒明顯損壞,
但一下倒下肯定會有擦傷什麼的,
我拿50元出來說這是賠償妳的損失,
同時出示退伍令及電話給她表示負責,
但她很堅決說不用
直到她發脾氣說不用就是不用才作罷
這情況事後想想,到底需不需要報警跟保險公司講呢?
做了感覺好像小題大作浪費警力資源,不做又好像哪裡不對勁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