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騎重機跑139線過彎「壓車」被重罰扣牌,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撤銷罰單的新聞出處。看到這新聞,覺得法官判得很正確,而危險駕駛,如何定義?壓車很危險嗎?彎中騎車時,車身傾斜不就是正常物理現象(抵抗離心力),再配合身體壓低,可以減少車身傾斜角度,這是更安全!路上最怕就是,騎車想彎就彎,完全不管會不會造成事故,這類才是危險駕駛,該多取締是這類的騎士。
翔仲科技 wrote:李姓男子騎重機跑139...(恕刪) 我是重機駕駛的話,都有錢打行政訴訟了,就順便告一下執法的警察,就算告不成也沒關係。這警察用哪個法條說明膝蓋碰地就是違險駕駛?法律他自己說了就算?
這樣以後警察要檢舉要學乖一點 麻煩點查兩段攝影機時間影像或許可以推算出超速 雖然一般公路使用賽道技術大多數人會認為危險駕駛 但危險駕駛定義比較容易判定還是超速 壓車跟磨膝稍微難點 但還是其他判定法官決定 不是每次都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