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車管制從夜間8小時擴大為全日24小時,預計7月18日起實施,違者可處3000至3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可按次累罰。現在開始只要不是原廠管(獲認證管)都可以直接開罰,那如果是已經停產或是老車找了副廠的排氣管(合於噪音法規),這樣也開罰不是很沒道理? 怎麼一點配套措施都沒想好就直接硬幹呢(惡意改管炸街重罰我都可以接受)?但現在這種一干子打翻一條船 無差別的作法實在很奇怪
我的改裝管官方數據分貝比原廠管還低希望講歸講,執法單位還是要有良知,針對噪音管去做開罰就好,而不是連安靜的改裝管也一併開罰當初會換管就是看上它比原廠管還安靜、重量輕一公斤、還有最重要的是沒有那該死的台規防燙蓋至於品牌就是這個行業別的第一指標
這時候重機們大家改起來喔記得買低調車~~~~台灣政府分不清楚原廠管的拉大家改起來反正要罰罰白牌猴他們只會用力抓白牌歧視打壓白牌...........反正有人背黑鍋重機們不用怕!這跟看到新聞喊別人色自己最文青.....每晚躲鍵盤前看三上悠 xx采 撸槍..........心態沒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