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繳不出來機車被當舖拖走,
連同行照等資料被拿走,也簽署讓渡書。
但簽讓渡書的人非車主,
這樣機車會被當權利車嗎?
有辦法把機車拿回來嗎?
(甚至更有機會直接過戶......畢竟該有的證件都在它們手上了)
要拿回來......拿錢贖了(好像也只能這樣了)
法律上來說,機車屬於動產......也就是車子交到對方手上就算他持有了
(車主只是用來方便必要時找人用的......違規欠費的時候政府找的到一個對象去討)
就不會被當權利車...
除非你的車是分期的!
債權人不只當鋪,另外還有貸款銀行...
車輛就可能無法買賣和過戶!
我所知是如此...
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
aidsalex2 wrote:
或把機車註銷 把身分證拿去監理站註銷或線上註銷
當舖就等於拿了台沒牌不能騎註消車
樓主將車輛典當質借,當鋪便是合法債權人!
根據當舖業法 第三章 第21條
當舖業之滿當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少於三個月者,概以三個月計之;滿期後五日內仍得取贖或付清利息順延質當;屆期不取贖或順延質當者,質當物所有權移轉於當舖業。
簡單講,樓主欠錢繳不出來,當鋪將車拖走...
想必是車輛已是流當的狀況!
所有權,已合法移轉於當舖...
樓主是欠錢繳不出來的一方...
理應沒有立場再搞那些動作,讓合法債權人血本無歸?!
更遑論樓主可能會面臨法律相關問題...
個人不建議亂搞,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樓主若欲取回車輛...
只須將欠款與利息清償既可贖回!
拙見,僅供樓主參考~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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