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如標題:
請問如果對方被警察攔截開紅單,但違規項目是填寫:使用註銷之牌照(拒不過戶註銷)請問這種狀況之下對方是不是就會警察要求禁止在行駛在路上?
但令我感到疑惑的是騎乘摩托車的是對方、
行駛違規的也是對方、為什麼警察會把這張紅單寄到車主姓名的戶籍地呢?!
正確不就是應該要把這張紅單交給行駛違規的駕駛人嗎手上嗎?!
車主的身分早就已在今年的一月底去監理所申辦過戶注銷了。請問有專業的網友知道這方面的疑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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