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肇事逃逸嗎

如題
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一台轎車闖紅燈後導致一台機車為了閃避他而自摔受傷了(沒有碰撞)。

轎車駕駛有意識到對方摔車,重點是沒有留在原地救助並報警處理,反倒是前往鄰近派出所報案,這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
2018-12-25 3:09 發佈
你都說肇事逃逸,故名車輛要有肇事才能成案。
僅能說他闖紅燈跟他的自摔有因果關係,可以依其它規定提出告訴。
肇事逃逸,按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其立法意旨乃為維護交通安全減少死傷,使駕駛人於肇事時能對被害人救護等必要措施,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有逃離現場之事實即可成立,行為人對於肇事有無過失或離去之原因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是否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發生事故應立即報警及協助傷者就醫,警察可現場採證與記錄事故,避免事後爭議,

timetogo54 wrote:
如題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恕刪)


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都算阿
這次改版簡直是濫到翻濫到底

timetogo54 wrote:
如題請問各位大大如...(恕刪)


基本上交通事故是用「相當因果關係」來判斷有無肇責,不以發生碰撞之有無為必要
而有無相當因果關係要個案認定,樓主您說對方闖紅燈造成機車閃避自摔(只有嘴巴說很難認定事實)
快去找有沒有路口監視器或是當時路過的人有沒有行車影像吧!
4bizz wrote:
基本上交通事故是用「...(恕刪)


有監視器確認闖紅燈了,主要疑問是對方事故後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還主動留下身份資料和電話,這樣肇逃還能成立嗎?

timetogo54 wrote:
有監視器確認闖紅燈...(恕刪)

應該不算肇逃,畢竟已經有證明了~

但肇事責任是逃不了了,應該是100%。

不過,如果是發生死亡車禍,
那責任跟造成受傷又不一樣了,
除了全責之外,應該還會加重,
跟有沒有去自首已經差不多了。
我老婆前段時間也被告肇事逃逸,也是無撞到但對方受傷。
程序很簡單就去報警由檢察官認定,警察也只是移送而已,走完程序很簡單的。
無肇責就沒事,有就很大條(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timetogo54 wrote:
如題請問各位大大如...(恕刪)


行政罰上面算是肇事後不依規定處理

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留給檢察官和被告在法庭上慢慢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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