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小弟騎的是sym t1。
當時速度約40-50公里,快騎到一個T字路口距離約10公尺,看見一台轎車打左燈,那時對方是停下來,也還沒過分隔島,當下想說加速趕快過,對方的車突然開出來,我車來不及煞車就撞上對方前車門。
當下暫時沒意識,有意識的時候是檔車壓在我的身體右側。
對方車子右側前後門跟尾燈都有損傷,不清楚車底。
我的車前土除報銷,前叉、龍頭變形還有車子尾部的殼毀損。

當下警察問我需不需要救護車,手只是酸麻就說不用,案場都弄完後,右手跟右腳開始沒力。
對方在警察走後,說什麼這次就算我倒楣,我車門這些弄弄也要2-3萬,後面說我就不聯絡保險公司自己處理,然後雙方在登記聯單後面簽姓名,電話,然後自行和解。

後續我自行去警局做筆錄,警察是說我無責,除非對方能指出超速,不然就是判定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樣。

後續做完筆錄警方是跟我說,民事的部分看你怎麼跟對方協調,要我和對方溝通。

小弟滿18沒多久,不清楚這類事情需要怎麼處理,請大哥或大姐指教。
2018-12-19 10: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雨宮清 wrote:
小弟騎的是sym t1...(恕刪)


奇怪.你有受傷只是沒去醫院.當下應該要做筆錄吧?

你有做酒駕檢驗?

就你車子去給人家沽價.你就診醫療費用....有證明才能請求



yms27 wrote:
奇怪.你有受傷只是...(恕刪)

別這樣,人家都說才剛滿18
很多都不慬的
不過你說的都正確
醫院就診、驗傷都是必要的
車子請車行沽價,全都以原廠修到好來估
這樣,就算對方不願賠
進入民事訴訟時
法官會比較容易採信
如果對方可能裝樣子嚇人,樓主很可能被嚇唬
自己沒把握能和對方談好
可以找長輩協助

就算進入司法程序
在到法官之前,會先經過檢查官審察
基本上不會用到律師,也不用出訴訟費
以樓主的案情,100% 檢查官就先幫你"圍事"喬好了

PS: 這次是個經驗,希望樓主好好記住

yms27 wrote:
奇怪.你有受傷只是...(恕刪)


警方當下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我只是右手酸麻,但沒什麼問題所以說不用了。
警方也有弄酒測,都處理完後當下只有給雙方登記聯單,沒有筆錄。後續約半小時開始我右手、腳開始酸麻,使不太上力。
我車子請當初賣車給我的車行拖回去修理,後續會給我估價單。
之後就自行去警察局做筆錄。
沒交通工具,只能請朋友晚上下班載我過去醫院驗傷。
雨宮清 wrote:
小弟騎的是sym t1...(恕刪)


不意外低能肇事者都不覺得自己有錯只覺得自己很倒楣,什麼叫我就不聯絡保險公司自己處理,我看他是只有強制險吧~反正先開診斷證明書就對了,除非開出的和解條件雙方都能接受然後提前和解(我看很難,一定又是狂殺價),不然就是等一個月後初判出來再處理,任何開銷財損都要保留單據詳細記錄下來,如果民事賠償能解決當然皆大歡喜,如果喬不攏可能要對他提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過失傷害)。接下來肇事者很可能處於,被動、很難聯絡到、甚至擺爛的狀態,你也不必心急,反正到時調解他還是得出面,做好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吧~
雨宮清 wrote:
然後雙方在登記聯單後面簽姓名,電話,然後自行和解。
(恕刪)


已和解??
別傻傻地答應對方,雙方各自修理不理賠,那就只能塗牛屎
民法你還沒有成年,回家問問家長的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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