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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了,關於機車優先道與一般車道的路權?

今天下午小弟在竹北縣政九路與文信路十字路口騎著機車與一台轎車發生了碰撞
擷取Google街景如圖
車禍了,關於機車優先道與一般車道的路權?
因為沒有行車紀錄器,只好簡述
如圖我是機車要直行,走在機車優先道上
汽車是要右轉,所以一直一彎的現就產生了火花,哦不,是碰撞

詳細的事發經過如下,我們前進的方向是由紅轉綠
與我碰撞的車大概是排等紅燈第二或第三台車(不是很確定),後面又接了大約三四台車
而我是機車道上的第一台機車,所以當然就是沿著前進,但因為左右都有車,所以時速大約30~40
快到機車停等區的時候就變綠燈了,所以我沒有減速繼續走,就追上與我碰撞的汽車
但約過了停等線後才看到汽車打燈要右轉,所以煞車不及就與汽車的副駕駛門側面槓上了(我也是側面)
因為速度不快,所以就只是往右偏停在店家門口邊
人車無大恙,所以就沒報警協議各自處理傷痕

我的感想是,車主根本就不知道有機車道這件事 ><
雖然沒有報警,還是想要要問問像這種情況,肇事責任大概會怎麼分?
又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是機車要讓汽車?還是汽車要讓機車?
還有大家騎車或者開車又是怎樣避免這樣的情況才能自保?




ps.
有在走這段路的人就知道,這段路一堆突起凹下的障礙物,然後機車道到了下午也常被車子臨停
而且直行的方向道路是有縮減的
所以一般我都是走中間車道的,誰知道一走機車道就出事...
2018-07-04 0:04 發佈
不論對錯

小車要讓大車

行人要讓車輛

記住這兩句可保平安
玩 Skyrim 吧!
0933 wrote:
不論對錯小車要讓大車...(恕刪)

完全相反吧= =
大車讓小車 禮讓行人

vagrant999 wrote:
今天下午小弟在竹北...(恕刪)


簡單啊就是找警察阿..哪需要PO這篇! lol
車禍不先找警察來處理
遇到有心人士 你就頭大了
你發生車禍要討論肇責,應該是當下就要先叫警察吧XDDD

現在是汽車駕駛在找你揮嗎www
看照片這路段應該是快慢車道的配置,不是機車道汽車道!
很多人都以為慢車道就是機車道,快車道就是汽車道這是錯的!

而這事故是現在很多車禍的典型!
因為根據交通法規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但似乎很多汽車駕駛甚至交通官員都不知道這規定亂開一通還自以為優良駕駛,所以這樣的轉彎事故層出不窮!

vagrant999 wrote:
今天下午小弟在竹北縣...(恕刪)


1. 四輪未依規定禮攘直行車
2. 四輪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3. 四輪雞腿駕照萬歲
4. 若有車損 最好報警
5. 騎在最右側最可怕
汽車直接從內側右轉,右轉要提前靠右切等待右轉,
沒有禮讓直行車
vagrant999 wrote:
今天下午小弟在竹北縣...(恕刪)
汽車100%肇責!

可惜你不是騎bmw,否則財損你應該不會放過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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