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認為,以目前的法案來看,屆時確實會變相侵害到憲法賦予人民的「財產權」;如果到時真的被吊銷大牌,我認為是非常有機會透過釋憲來解決的。
因為以當前的法令內容來看,車輛改裝引擎、甚至換裝引擎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說,政府要你符合排氣標準,又不讓你改裝引擎,這豈不是故意找碴,刁難人民嗎?
現在在路上跑的四行程引擎,要通過六期的檢驗標準並不困難,但難保之後不會出現更嚴苛的標準出來 (例如:零排放

如果引擎改裝可以適度合法化,就會有原廠或是外廠願意研發改裝技術,來讓現有的車輛改裝,以符合排氣標準.
例如二行程的引擎,改成四行程;例如四行程的引擎,改成純電動之類的
或許有人會說,這樣乾脆買新車好了! 不過有的人想要保持原車的外觀,那是一種味道,不是新車能取代的。
而且,唯有開放引擎改裝,才能避免新的空汙法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