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上個禮拜心血來潮
揪了朋友準備要去看死侍
太開心忘記帶手機就出門了
想不到黃燈時遇到一個阿伯從對向外側未2段式左轉
跟我正面撞上了
阿伯查看了一下
我說先等一下警察我到加油站借洗手間洗傷口借電話
結果回來的時候阿伯卻跑了
我也沒記到車牌
身上的傷勢 左肩膀肌腱嚴重發炎(不舉了) 左手心一半皮都不見 右邊前臂手腕到手肘整條擦傷 左右膝蓋還有足背都是很深層的擦傷
還有我的racing s維修報價6萬
今天去派出所從監視錄影畫面指認肇事車輛
並聯絡車主 發現是一名非洲的交換學生
很明顯的不是跟我車禍的台灣阿伯
他說他前兩天從中古機車行買到這台車的
請問阿伯這樣做算湮滅證據嗎?
這樣索賠20萬算很多嗎?
阿伯有可能會被判的多重刑罰呢?
還請版友幫小弟解答
車禍=>警方初步鑑定=>鄉鎮市公所調解程序(請在六個月內到調解委員會提出)=>不成功則函送地檢署
=>偵查庭會要你們去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可再和解=>依照鑑定內容不服可提覆議(到這裡大概一年時間)
=>開庭....到判決蠻長的
刑事庭結束後再打民事官司,這又是一個很長的故事了......
肇逃有兩種,行政罰與刑法,基本上這樣嚴重的程度已達刑法肇逃條件
過失傷害屬刑法,頂多拿來做和解賠償籌碼用(過失傷害不算道德缺失,對求職租屋影響不大)
民事部分才是索賠重點
就醫的部分可從對方強制險理賠
人傷一般來說可索賠: 醫療照護、精神賠償(有些原則去查一下,有後遺症比較容易成立)
財損來說: 折舊率很重要,維修費盡量多開在"工錢",因為無法折舊計算
車資、薪水(需要相關證明:診斷書、薪資證明、可能還需請假證明,家管可主張最低工資)
注意事項: 1. 千萬要注意追訴期
2. 千萬不要惡言相向,被對方抓到小辮子(恐嚇、公然侮辱都是刑事)
3. 相關單據證明要收好
4. 縣市政府有免費的法律諮詢記得把問題整理好,去排隊!
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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