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ax wrote:那要頭戴記錄器、手...(恕刪) 是安裝在車頭的行車記錄器,用手機的話也會變成被檢舉人,話說我又離題了不過我高興得太早,那封信只是提交成功,後來的通知真的如你所說的一句事證不足結束這一回合開遠燈真的無敵了,我想...只有一點點...稍微能理解想改燈閃回去的騎士心情謝謝你的鏡片使用經驗,我想只要能減緩點光暈,花點錢還是會安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