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禍發生後沒幾天,我就應保險公司要求去申請初判表,來釐清肇事責任對方是從對向車道雷殘滑過來撞到我對方人跟乘客都送救護車我人只有輕微扭傷,但摩托車修了一萬多對方有保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現在問題就是要釐清肇事責任保險公司說初判表出來後就能知道誰佔幾成然後再分攤下來修車費用但我看初判表上面沒寫誰佔幾成,只有寫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是2 對方為1)這樣是對方全賠嗎?還有 跟保險公司談和解的時候 有要注意甚麼嗎?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咖啡只加糖 wrote:在車禍發生後沒幾天,...(恕刪) 初判表是雙方心照不宣使用的, 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相信你申請的時候, 警察也會這樣跟你說 (如果沒說, 就該打屁股)再來你的初判表格中, 寫著未發現肇事因素表示, 老手的保險業務員, 第一時間就會知道你是沒問題的除非, 你獅子大開口, 對方受不了或者, 你被對方凹裡陪你不滿意下一步才會申請鑑定表, 那時候才會有法律效力不然, 正常初判表出來就已經可以談理賠到和解了所以, 主要看理賠怎麼談1.受傷部分, 記得驗傷, 驗傷時效我不知道待人補充(主要以備不時之需)2.車損, 就跟對方保險說你要求維修, 打個電話, 約你信任的車行一起處理即可通常都實支實付3.交通費你機車等待時間, 你需要的交通費用, 以及看醫生的交通費用, 都可以依"據"申請這一樣要有單據. 所以我說驗傷很重要4.精神賠償這個沒有依據可以考究, 就看你要不要獅子大開口或者得理不饒人之類的....這金額通常會導致無法和解的主要原因
chiyo86 wrote:初判表 是雙方心照不...(恕刪) 補充: 車損得部分, 盡量不要用修的, 能換新就換新, 反正對方一定會用折舊價錢去處理這時候, 你要要求恢復正常品, 不接受維修有後續疑慮, 如果對方要求折舊價錢, 你可以提供對方你的車型年分, 要求他拿相同年份的正常品來用通常對方會嫌麻煩. 就讓你換新的另外, 你車禍發生的車損導致你人身上其他物品損毀都可以一併處理但是一樣要有依據安全帽 手表 項鍊 眼鏡 鞋子 衣服....等等
謝謝大大熱心補充小弟對於這種事情沒有經驗很怕我修車的錢無法全部拿回來... 畢竟這金額對我來說也是不小的數目有您的指點真是獲益良多感激不盡!!chiyo86 wrote:補充: 車損得部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