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為前面的轎車突然停止,我輕微碰撞後保桿都沒有人受傷~僅輕微車損然後有報警處理加上對方是公司車~說要交給保險去處理,就沒有當下說要怎處理然後最近我打電話問對方的保險公司業務是否要約時間談和解之類對方保險公司業務說各自處理自己的車損就好~不用負擔任何東西我說那要去警局銷案嗎?對方也說不用想請問這是正常方式嗎? 麻煩先進~解惑
hahalac wrote:之前因為前面的轎車...(恕刪) 輕微擦撞 有報警 有做筆錄就等一個月後的 初判 出來後 再做判斷既然是 輕微擦撞 保險員又如此之說 我覺得 沒有多少錢 不用太謹慎但如有要求 就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要簽和解還是如何處理 就處理吧!!畢竟雙方有保險公司!!
這場是在去年八月發生的事情~只是想說都了這麼久~ 初步研判表是都有責任~只是我在後車 責任多了點 霸王條款XD想說過了幾個月事情應該要把它處理解決比較好結果對方業務都這樣說了~只能....相信他囉只是我覺得怎麼跟一般的車禍流程不太一樣不用簽和解書這個部分讓我疑惑而已所以上來找尋答案
hahalac wrote:之前因為前面的轎車...(恕刪) 又是一個 不把事情原油說清楚的 問題不相信 你是不是應該 最後回答那邊 話 拿出來問部是比較直接??都八個月了 保險員的話 還不信 那難怪 社會會如此相信網民 不相信專業的大水庫理論 大家說 信 那你才信嗎?如果大家說不能信 你是否要再去做更切實的處理方法呢??寫切結書嗎?那為何 一開始 出車禍一個月後 初判出來就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