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表示,全台每年3000多人死於交通事故,其中機車族佔59%,所以要裝OBD車載診斷系統...;奇怪的統計法,如果汽機車同樣各一百起車禍,機車的死亡率一定會高過汽車,而且很多都是汽車造成的,汽車不用裝,機車卻研議要裝,沒有想說,也許也有可能是道路規劃不良,交通部腦袋是裝什麼?只會找機車開刀
i hung wrote:
交通部表示,全台每年...(恕刪)
如果可以降低減少三寶肇事率 <不論是三寶對他人肇事又或是自保不被三寶駕駛給擊落>
個人是讚成的!
保護自己被三寶擊落也不錯!
不過目前有市售相關產品可以裝? 穩定度如何也沒任何官方標準認定....
i hung wrote:
交通部表示,全台每年3000多人死於交通事故,其中機車族佔59%,所以要裝OBD車載診斷系統...;奇怪的統計法,如果汽機車同樣各一百起車禍,機車的死亡率一定會高過汽車,而且很多都是汽車造成的,汽車不用裝,機車卻研議要裝,沒有想說,也許也有可能是道路規劃不良,交通部腦袋是裝什麼?只會找機車開刀
是不是大家搞錯意思了!!
還是我自己有獨特的見解??
裝了以後出了事故,如果沒掛掉的,以後趁你掛掉之前多收費!
裝了以後出了事故,如果掛掉的,保險公司提出因為你危險駕駛,超速,不愛惜生命,等同自殺行為,所以判免賠!
其他的內容應該是障眼法,只是為了掩飾保險負擔!
我深深的這麼認為!!
這社會好黑暗,我每天都要開著大燈才敢上路!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因敵人侵略、外敵行為、戰爭或類似戰爭之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叛亂、內戰、軍事訓練或 演習或政府機關之徵用、充公、沒收、扣押或破壞所致者。
二、因核子反應、核子能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者。
三、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駕駛人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者。
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與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者。
五、未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二十一之一條規定
,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者。
六、被保險人因吸毒、服用安非他命、大麻、海洛因、鴉片或服用、施打其他違禁藥物,駕駛被 保險汽車所致者。
七、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唆使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 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因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所致者。
二、被保險汽車因供教練開車者或參加競賽或為競賽開道或試驗效能或測驗速度所致者。
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者。
前述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酒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25亳克以上者。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i hung wrote:
全台每年3000多人死於交通事故,其中機車族佔59%,所以要裝OBD車載診斷系統
我是覺得可能裡面的專家都被政治牽著走,也或許根本不想理了,反正上面的官員想做秀就讓他做個夠= =,那麼想降低肇事率不會去看文獻喔,直接把機車限速就都解決了,電腦設定一下即可,成本"0"元......
機車裝ABS就已經夠瞎了,還強制裝,我不相信裡面的技術官僚沒研究過速克達的重量根本不須要配備,單純為了防鎖死只需要機制多道點煞程序,機械的專家一定知道,可笑的是還一推人認為這是德政,危機時候發揮了效用....,幫這爛政策不自覺的背書,當然規定會越來越多,車價會再飆高的等著看吧.....。
如果真的實施,乾脆直接買車算惹,很明顯是想把二輪族壓縮,換取那無腦的環保理念.....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