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很多車的後照鏡、方向燈都是裝飾品也有為數不少人安全帽是應付警員逕舉用的現在在路上要不時的看後照鏡,觀察後方一些車他們的動向也有很多人違規成性而且還理所當然的...自已安全駕駛並守法規,但不見得人人如此阿所以結論是要裝行車記錄器自保一下,才不會變成求影片的版主另也能檢舉一些誇張行為人因為有行車記錄器後禮讓他車是為了要清楚拍他違規過程啊... 同時禮讓後保自身安全
又是這種無聊的月經文...告訴你,這個問題永遠無解。因為全世界所有國家的道路寬度都是依照汽車來制定,對機車來說顯然太寬,那放著那麼寬的空間不去使用,顯然有問題。但若照機車體積來制定道路,汽車就別想上路了。所以機車與汽車在道路的使用上,勢必會出現格格不入的情況。要機車不要鑽車縫,乖乖跟著汽車排隊行駛,當然可以,但這樣一來馬路立刻會塞到不行,汽車駕駛應該也不想看到這種結果。於是就造成大家在馬路上常見的現況:機車鑽車縫,只要不要擦撞到汽車,通常汽車駕駛都很"習慣"且"可預料"機車會有這樣的行駛方式。這不是對不對的問題。要討論對不對,直接去看交通法規就好,也不用在此討論。台灣雖然法規上規定不可同道超車,感覺上機車鑽車縫超越前車是不允許的,但又在紅燈停止線後畫了一塊機車停等區,你不讓機車鑽車縫,是要叫後面的機車如何到達前面的停止區?法規的矛盾,使駕駛無所適從,這種文章就永遠不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