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昨天被後面一台機車追撞,送去醫院檢查大致上應該沒什麼問題,就擦傷挫傷拉傷,警察資料寫寫也就走了。對方一直跟我爸說,機車沒什麼大礙,大牌和後燈組壞而已,換一換沒多少錢,就拿五千元要跟我爸和解,我爸也傻傻的和解了,但和解對方只拿了張巴掌大的紙寫,也沒給我爸一份,就走了,問我爸內容他也想不起來,今天去牽車發現車子似乎歪歪的,加上車身大大小小的擦傷,應該不只五千元吧?對方好像只有基本強制險,我爸的有第三責任險,請問該怎麼辦才能不讓自己額外再拿錢出來修車?還是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老實說要反悔也不是不行.因為和解書主要的功能我個人認為只是證明有無肇事逃逸.以及日後如果事後任一方反悔上法院的參考依據.只是會跟你說.如果你要爭回你應有自認的維修費會很麻煩的.對方很可能會想說手上有和解書.那你有本事就上法院提告.而只要牽涉到上法院.會跟你講勞心勞力又勞錢.而且最後你還不一定會得到你想要的結果.這才嘔吧.你就好好斟酌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