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騎機車行經路口在一個不用兩段式的地方要左轉
確定對向完全沒來車後便轉彎~一轉完就被警察攔了下來開單~說跨越雙黃線
但我不是逆向也不是迴轉~我只是左轉
這樣被開單真的覺得蠻無奈的
一般機車要左轉根本不會完全到路口才轉吧?不是都會提前切嗎?
雖然跨越雙黃線的確違規
但這樣真的覺得蠻瞎的
不是討拍~只是想請教各位看法
謝謝
考駕照時~壓到某些線~是會要你下次重考O
收罰單沒吊照(讓你重考)~算是賺到了O(該請吃消夜了你)
罰單去繳一繳吧!
bill` wrote:
小弟騎機車行經路口...
一般機車要左轉根本不會完全到路口才轉吧?不是都會提前切嗎?(恕刪)
你必需要到路口雙黃線斷開那才能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bill` wrote:
我前面還有4台車子~就他們轉的時候我跟著轉阿...
你跟著前面4台車,不代表他們違規你就要跟著違規
多數車輛的行為難道就變成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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