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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肇事逃逸,但完全無感覺到有任何碰撞、或是擦撞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我與兩位同事,共三人,一起出差

三人乘坐一車,到達目的地後,被警察通知肇事逃逸

於是我們三人原車,當天,就到警局報到,做筆錄,解釋案情

路邊監視器有拍到車,但解析度不好,看不到車牌,

看了監視器後,大致了解案情:

我的車與機車平行、直線前進,前進一下子後

右前方,有一部違停小貨車(違規停車),以及一路人在貨車左外側(馬路上)前進

因此我的車繼續前進、與違停的車,以及路人,形成一個反的凹字型

導致機車騎士如繼續前進,我的車也繼續前進,那她會撞上路人

監視器顯示,我的車與機車平行前進一下子後,在小貨車的位置,車屁股離開機車騎士的那一瞬間

機車騎士在那一瞬間,把路人撞倒,自己也摔倒

而我的車則繼續直行,無發覺異狀


實際上,當時車內三人,均無察覺有撞到人,

後來去警局採證,車體上也沒有找到任何刮傷,

加上機車騎士在我右後方摔倒,當時直線行駛,我根本完全不知道,也不可能是我撞她

事後,關心受傷騎士,直到對方擦傷痊癒(2個禮拜痊癒,目前已痊癒)

並告知我無肇事逃逸的意圖,希望他諒解,並且要求保險以賠償對方維修費、以及醫藥費,希望能和解

但仍然對方堅持提告過失傷害

補充: 警察部分,找不到違停小貨車、找不到當時被撞的路人,當時記下我車牌的路人,也無法聯絡到。
我也事後回現場附近商家,調監視器,皆無拍到過程。

問題:1. 這種情況,對方不願和解,只好上法院了,被判有肇事逃逸的機率高嗎?
2. 是否有需要請律師,或是請對方開出可以接受的和解條件?
3. 如需請律師,是否有板友知道,這樣的案件,花費大約需要多少?(一般的律師事務所,不是指大律師)

最後,雖然這是老梗,但希望司法可以還我清白,該保的都保了就是怕有意外,沒想到是這種狀況.....

補充一下:
謝謝大家熱心的回覆,我可能要花錢找律師了,因為對法律完全不懂....

跟大家澄清幾件事,是路人報的案,但不是那位被撞的路人,

報案的路人有去追我的車,記下我的車牌,但沒有拍我的車,或是示意我停下(我也很想找到這位路人)

報完案後,不願意留下手機,因此,已失聯。

警察到達現場時,只有機車騎士在,被撞的路人已經不見,小貨車,也已經開走

由於路邊監視器、與我行車紀錄器的解析度都不足,因此,看不出小貨車的車牌號碼

最後 警察一個月後會寫一張初步鑑定報告,我請保險公司的人幫我去查看

裡面的原因,只寫了A車與B車同向行駛

我猜連警察也無法很確定的判斷這件事,要警察寫誰對誰錯,也是很為難,所以結果就只有同向行駛...

對方堅持要提告,不是針對我,我能體諒對方的心情

對方說 小貨車 路人 跟我 她都要告

但只是因為 小貨車跟路人都找不到了 因此就先對我提告

她認為提告 不管對錯

對與錯是法官要判定的事情 她也不是針對我

因此 事情就變成這樣了

不過機車騎士傷都痊癒了 生活都正常了 人沒事就好

剩下就是法律的問題了...

2015-02-07 19: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被告 碰撞
假設樓主的資訊無誤,我看起來像是騎機車自摔後想找人墊背?
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
沒辦法舉證撞擊點,也採證不到,不用擔心...

這種頂多就是簡易庭,開一開,講一講...

如果照你所述,隨便一台車自摔,前方車就是肇事主因的話,起不是天下大亂...


有撞到車子一定會有傷痕............不妨找車廠全車檢查然後請該車場開證明自保
上法院把證明拿出來........看起來是機車自摔想找替死鬼,勝訴後記得反告對方誣告
目前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是你造成的勝訴機率很高
看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拍到是幾分幾秒發生,或許大家能幫點忙



我補充一下

一開始監視器看到的畫面

是我跟機車騎士平行前進

因為我的車子 完全擋住了機車 所以 機車在車的右後側

而監視器 則在車子的左方

敘述有說 平行前進一下子 主要是因為 那段時間

車子行進的速度 與機車相同 所以 看不到機車

機車騎士在之後的監視器片段中 有明顯把路人撞倒

所以我也不知道他算不算自摔......

另外 車子上的行車紀錄器 因為是拍車子前的東西

所以什麼都沒錄到....

謝謝大家的幫忙

希望懂得人 能夠告知我 這種狀況 該不該請律師 還有如果請 可能花費多少?

希望是小弟可以負擔的範圍....
你已經講到重點拉


後來去警局採證,車體上也沒有找到任何刮傷




fabricationaword wrote:
後來去警局採證,車體上也沒有找到任何刮傷
那算肇逃?是機車誤判!!!因為閃躲路線被擋選擇撞路人(所以下次禮讓消防車技術爛可以告消防車)求償方向好奇怪……危停因靜止所以沒事?《有快慢車道?行人沒人行道可走?》
當然是如字面上解釋,平行無碰撞。前提是沒逼車行為
ps如果方便可貼片【太久沒連線都不知自摔可以告】版上最少3篇

樓下案例有碰撞……遇到恐龍《動畫表示車身愛撞》少個備案動做由受害方成嫌疑人。『趕七天回家達成』
車禍好心報警 竟變肇逃遺棄 給樓主參考 該不該請律師 還端看對方能舉證什麼



車禍自認沒錯 見死不救判10月

在路上發生車禍,儘管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身上,但說什麼也不能走。汽車被後方機車無故追撞,第一時間車主沒停車將騎士送醫,反而開車離開,經過鑑定,錯不在車主,但他見死不救要負道義責任,被依肇事逃逸判刑10個月。


  機車被燒得面目全非,只剩下骨架殘骸,這輛機車的主人,超速以80公里追撞前方汽車的左後車廂,造成汽車後檔風玻璃碎裂,後車廂凹陷,機車騎士人車倒地、油箱破裂,引發大火,全身80%灼傷,這時,汽車駕駛張姓婦人認為自己沒錯,沒下車查看,開車走人。張姓婦人也向法官辯稱,他行駛在新竹巿的公道五路往經國路方向,開車上高架路段,車子有震動一下,然後聽到爆炸聲,回頭看見大火,停下車,想想沒做錯什麼,所以離開現場,不過法官認定他有肇事逃逸刑責,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等於差點被抓去關。


  交通隊也呼籲民眾,在路上發生車禍,說什麼也不能走,儘管肇事責任不在自己身上,還是有可能會揹上肇事逃逸的罪名,畢竟誰也不想出車禍,更何況是相關當事人,在第一時間沒有停車幫忙送醫,反而開車離開,這樣見死不救,最後得負起道義責任。
衷心祝福板大早日圓滿解決這件事....
畢竟大家都不想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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