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號誌路口出車禍 汽機車對撞(我是機車)警察來做完筆錄後說雙方都有錯 車速都20但是路邊有一台休旅車違規停車擋住我的視線對方保險公司沒有辦法理賠 說無法確認對錯叫我們自己喬 對方說就上法庭處理請問我接下來該做什麼動作? 該拍照、做筆錄,警察那邊都有對方沒有受傷 我有兩處擦傷跟一處腳扭傷對方沒有行車紀錄器
先去驗傷,取得驗傷單【對方保險公司沒有辦法理賠 說無法確認對錯】這句話唬你的其實是你去警局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對方就會叫保險公司來跟你談車損和體傷的賠償不過可能要等30天後初判表(免費)出來,或是額外申請車禍鑑定(3000元)來釐清肇事責任比例其餘的請參考網路上的車禍處理流程
網路上的車禍自保已爬文但是我只拍了一張現在倒地的照片路上沒有目擊者說話沒有錄音是在小路口,或許雙方都有錯 但是我認為違停車輛擋住我的視線導致沒看到右方來車我已經把車牽去車行估價 5200元 全都是外觀損傷 三角台前剎等等都沒事(但是對方不在現場 他是送貨司機上班)我現在要去驗傷 最重要的現場圖在警察那裏 規定要7天才可以去拿 有點擔心
汽車跟機車的交通事故,即使汽車的責任較低,但機車騎士容易受傷而且相對汽車嚴重,通常判例上比較同情受傷者,建議你如果想了解實際案例,可以到司法院資料庫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選擇台北地方法院,輸入民事,關鍵字打車禍,會有很多判決書參考。
因為主要目前我不想上法院 曠日費時而且我在那裏讀書警察說必須要等1個月後再跟對方調解或訴訟想直接私下和解 修車費5250元也不是很大 但對學生也是負擔我比較傾向對方出個2500意思意思請問該怎麼跟對方溝通? 他擺明就是要等上法院慢慢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