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說明:
我是騎機車被闖紅燈汽車撞到
損害狀況
財物:
機車損壞,機車行報價二萬多,車台、龍頭、前叉都要修
安全帽損壞
人身:
外傷,都有就醫記錄(因都有醫療記錄,所以保險都可理賠)
因為機車連車台都變型,因此經過考量後,與肇事者表明機車不會做維修直接報廢
,肇事者也承諾,會賠一台同款新車
而方式是對方保險公司負責二萬多的車輛維修費用,剩餘到新車的差價三萬由肇事者負責。
(保險公司、肇事者都知道這個狀況)
但,保險公司有提出需要提供:1. 估價單 2. 收據/發票 3.其它身份證件
但車行告知,由於機車並未發生實際維修動作,因此無法開立發票 (有法律上的限制可以理解)
是否有人有相同的理賠經驗,想詢問的是財務理賠機車的狀況
除了提供發票外,是否有其它的方式可以獲得相同理賠?或有其它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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