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我騎機車,在巷子裡的路口左轉,被對方直行車撞上,入灣前我有減速用滑行的過去,滑到路口時也有看,我起步後就聽到有人在尖叫,我就馬上停下了,就這樣看著對方連剎車都沒煞的就直接撞上,事發地點沒有紅綠燈地上也沒有任何標誌,我沒倒,對方倒下後自行爬起牽車,我當下就報警並請對方留下,對方不理會就騎上車要離開,再他離開前我又請對方留下,不過他還是自行離開了,之後警察到場,畫個圖就請我到派出所做筆錄.
15日我多次打電話聯絡對方,對方都沒接.
16日我一樣打電話聯絡對方,對方還是都沒接,之後我就請警員幫我聯絡,不過還是沒接.
17日今天聯絡上後,對方說他事發後有去醫院,這幾天都不舒服才沒有接電話,
他又說車子軸心還是甚麼壞了,要我等他舒服點再聯絡.
請問對方這樣自行離去我還應該要賠他修車錢嗎?
這種情況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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