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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擦撞糾紛賠償問題

5月分我騎機車不小心擦撞到一名老人家腳踏車!
那老人家跌坐地上.全身都沒事但一隻腳斷了.
後來我想說我有保險.而且家人好像都認識
就想說醫藥費都我出.另外還有強制險可賠她!
應該夠只是目前老先生家人.跟我們說她們要請看護.
台籍1個月要6萬要請半年.還有要買電動輪椅.以後要請長期外籍看護等等!
.請問像這種案件賠應該也有大約行情!
我想問大多賠多少.不然到最後也不知要付多少!


2014-07-16 1:27 發佈
版大:我勸妳除了保險支出外,其他你最好上法院解決.甚麼電動輪椅跟長期看護,那是一筆絕對龐大妳無法負擔的數字. 我真的勸妳上法院解決,因為我講難聽點. 雖然你錯在先,但是對方我一看妳打電動輪椅(本來可以騎踏車的人一般輪椅不能坐??)(長期看護??一個月六萬??要不要我媽幫妳去,只要三萬就好)
對方態度應該擺明看你錯在先又願意解決打算坑妳了,妳上法院對你反而比較公平喔...自己有錯理虧不代表妳的人生也要跟著毀了.....
強制險給付部分(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
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限已付出,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醫療不用擔心保險大概全額賠
至於對方看護 一個月六萬 六個月 三十六萬
強制險最高看護只給三萬六
其他三十二萬四千元你自己要負擔

在跟對方商量 看看吧



人身受傷部分
醫師診斷需要
不然保險公司都不會買單
你也要請他們出示醫生診斷證明
不是甚麼全部買單

這一切都是講求證據
證據就是單據、診斷證明
合理的就該賠
不合理的不賠或是協商
如果都提不出來
免談
上法院也是如此
有報警嗎?有報警才能出險。
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建議上法院,會比較合理。

之前我是汽車被老人家騎腳踏車撞,也是一隻腳骨折,
他本來說是120萬,上了法院是18萬和解。
說難聽的,已經看到對方獅子大開口了,如果你還堅持不上法院,就要有一輩子賠不完的心理準備

對方斷的是一條腿,你的責任也只有那一條腿(保險優先),給拐杖或普通輪椅已經很大方了
超過的都是免談 -- 電動輪椅、營養食品....

我朋友去年車禍,貨車路口迴轉 VS 機車闖紅燈 (現場沒有監視器,機車堅持沒闖紅燈)
對方大學生斷一條腿、開好幾次刀,聽說是肝臟和脊椎都傷到
和解談不攏,最後上法院,對方列出一堆有的沒的全部被法官刪刪掉
法院判決下來連人帶車總共賠將近50萬 (含強制險理賠)

台籍看護行情一個月大約是3萬多,光是這一條,就知道其他會怎麼喊
好吃繼續吃了.上法院吧,依法賠,不用賠這麼多.
到時候因小病往生,又牽拖到這裡,你連喪葬費用都要出喔.
要做孝孫嗎?他兒子都沒這麼拼了.
我是還沒看過能開電動車的還要請看護
不過頭家一定很好吃.所以建議頭家
上法院或調解來公判會比較好因為到時會很(輝)
你知道嗎?你要是答應付出一個老人家的長期看護費.
這是你人生天價要是那老不死的不死搞不好你就想死..光那費用幾乎夠分期貸一輛車或房子哩
上法院或調解來公判一次性處理比你往後需付出大筆看護費用還划算
如果對方要請台籍看護需請對方提出醫生證明是否需為期6個月以及貨比三家不吃虧
先瞭解是否要6萬以及這點最好有你們尋人不要讓對方找看護
要是老人家又生病老人最怕慢性病因為慢死
當心對方家屬還要繼續凹你
我也出過車禍對方也開出2X萬
最後憑初步跟鑑定兩項判定對方皆有過失3萬6請走了
期間煎熬是滿難受的.所以建請頭家跟對方說我們上法院或調解公判會比較好
不然講白點錢啦
一切 上法院說

根本就是想敲一筆

太誇張了

電動輪椅 這個也講的出口

然怪 大家都說 出點小車禍 比上班好賺一年

huangjef wrote:
有報警嗎?有報警才能...(恕刪)

有報警.想問一下18萬是另外賠嗎?不含強制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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