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關"禁行機慢車"道的規則

前陣子被後方汽車叭叭叭~
起因是因為我騎中線道有點靠近內側道,
但內側道也沒有禁行機車的標誌。
後來汽車開到我旁邊,很兇的叫我不準走到內側道
(可能剛剛太靠近內側道 (但不會影響他開車的空間),他以為我要騎過去~所以先叭叭叭...)

只是我很疑惑了...
因為我騎的是算2線半道的街上(就是右轉那道很小條那種)
然後以有ABC三個紅綠燈及路口來說:
A燈路口到B燈路口的內側道並沒有"禁行機車"標誌-->被叭時我走這
但B燈路口到C燈路口的內側道就開始有"禁行機車"的標誌,

有誰告訴我...是整條街都不能走內側道?
還是A燈到B燈間可以走內側道呢?
實在很疑惑~~
2014-05-21 12:45 發佈

也許就這樣 wrote:
前陣子被後方汽車叭叭...(恕刪)


小弟已地上標示為主,街口有劃"禁行機車",就不走

沒劃,就不管了!

警察舉證也需要看到那四個字!
只要沒有標示禁行機車就可以合法行駛
但汽車駕駛很多都認為機車該閃到旁邊去,合法歸合法...但請注意自身安全,隨時注意車速跟後方來車,必要時讓他過以保太平....
但建議行駛內側車道請以最高速限行駛~其實這樣是比較安全的,靠右邊騎狀況很多....
依照車速分流就對了!
行駛內車道的車至少要達到速限,所以不想以最高速限走又高於40以上的就行駛外車道!
至於慢車道根據交通法規最高速限40,所以40以下請走慢車道!
這是正常且全世界通用的車速分流原則!

但台灣不是這樣規畫道路和教育駕駛人,所以台灣才會交通族群對立,交通環境有夠亂!
前幾天看新聞看到一個講法...

如果是三線道,最內側有寫禁行機車這會被罰當然沒問題,但有提到如果是在中線道即使沒寫禁行機車,當機車與汽車在中線道發生車禍時,機車的懲罰比例會比汽車高,因為機車沒有走最外線車道...

意思是說中線道汽車的路權優先比例比機車高,所以機車應以外線道為主...

看到這則新聞我都快吐血了,騎機車該死就對了,不知道內容是真是假...

emillala wrote:
前幾天看新聞看到一個...(恕刪)


那其實是因為大多數騎內車道機車騎士沒達到速限...
大原則依車速分流,越靠近內側的車速要越快...
之前就有例子,機車騎士騎混合車道有達到速限,仍被後方汽車逼車,結果汽車被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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